一、学校简介
青岛西海岸新区第四初级中学,始建于1971年,是一所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直属的公办全日制初级中学。学校共有2个校区,校本部位于新华路178号,占地面积19744平方米,建筑面积14302平方米,拥有设备齐全的现代化教学设施和教学设备。
学校坚持改革创新不放松,构建了“三全”立体管理网络,实施了名校品牌发展战略和“一二三名师工程”,锻造出一支“勇于拼搏、乐于奉献、敢于吃苦、善于创新”的教师队伍,持续打造“四中精神”。
被评为“青岛市示范初中”“青岛市十佳德育品牌”“青岛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青岛市体教融合学校”“青岛市美育特色学校”“青岛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应用特色学校”“山东省卫生学校”“山东省绿色学校”“山东省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教学示范学校”“全国语文特色学校(A类)”。
二、招生对象
符合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学校招生范围
新区四中:海西路以东、琅琊台路以西、灵山湾路(原人民路)以南、风河以北的区域;琅琊台路以东、喜鹊山路(原黄山路)以西、双珠路(原珠海路)以南、风河以北的区域;喜鹊山路(原黄山路)以东、大珠山中路(原上海路)以西、海王路以南、风河以北的区域。
四、新生学位类型
全区公办小学、初中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宅情况将本区新生学位类型分为5类,按录取优先级由高到低依次为:
学位类型1: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2: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不一致,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3: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儿童及其监护人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4: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5: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租房居住。
五、报名方式
全区公办、民办中小学继续实行招生报名“一网通办”。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本人手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进行注册及身份认证后,根据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采集、证明材料上传和志愿学校填报等报名工作。
“一网通办”的具体操作(网上报名指南)将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和“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www.xihaian.gov.cn)”发布(查询路径如下: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区教育和体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
需注意:
1.为确保安全,报名平台在每个报名阶段的首日 0:00开放,直至每个报名阶段最后一天的 24:00 关闭。在每阶段的报名信息采集时间段内,家长可随时登录平台修改报名信息。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2.除补录阶段外,其他报名阶段不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通常各阶段开放报名的第一天注册登录人数较多,容易发生网络拥堵,建议家长在前两个阶段错开报名高峰,合理安
排报名时间。
六、入学材料及审核方式
1.本区户籍的儿童
家长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和儿童父母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进行审核确认;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以及与户籍地址一致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
2.非本区户籍的儿童
儿童父母一方需持有青岛西海岸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之内的居住证(如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属于青岛市,不需要提供居住证);儿童父母一方在新区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或在新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儿童父母一方在新区的劳动合同、社保卡(同时提交由合同单位为其在新区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明细)或在新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的户口簿;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以上入学材料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社保、工商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且截止到 2024 年 7 月 31 日连续满半年。
学校将进一步优化报名信息审核流程,通过大数据比对结合现场审核等方式,提高“一网通办”有效性、便利性。
家长需真实、准确地填报相关入学信息,如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将影响学生的正常录取,只能在补录阶段重新报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七、录取方式及录取原则
学校依据学位类型的优先级和在报名学校的排名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学位类型 1、2、4 以住宅类房屋产权证办证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当出现办证日期一致时,本区户籍以儿童落户新区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非本区户籍以儿童监护人来新区务工或
经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正常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学位类型 3 以儿童落户新区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学位类型 5 以儿童监护人来新区务工或经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正常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当社保开始连续正常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一致时,以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登记日期先后顺序进行排序补录阶段,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按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八、学校招生日程安排
根据区局统一部署,2024年新生招生工作分三个阶段,本校在第一阶段进行招生,若第一阶段招生满额将不再进行第二阶段和补录阶段招生。
(一)第一阶段
1.报名范围:学位类型1、2、3、4的学生。
2.信息采集时间:5 月 20 日-5 月 28 日
3.学校审核时间:5 月 29 日-6 月 4 日
4.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6 月 17 日
(二)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招生满额将不再进行)
(三)补录阶段
1.报名范围:在以上报名阶段未被录取的学生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2.信息采集时间:7 月 1 日
3.报名方式: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报名。
4.录取方式:
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按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民办学校招生方式同第三阶段。
5.学校审核时间:7 月 2 日
6.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7 月 3 日
九、审验安排及具体要求
1.请各位家长及时注意接听电话或关注报名平台发送的短信。
2.家长到学校审核材料的要求:
(一)大数据核对信息完全准确的家长,不需要提交审验材料。
(二)因材料原因无法直接实现数据比对的,家长接到通知后请提供以下审核材料到校现场审核。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现场审验原件。
学位类型1、2需提供:
①户口簿所有页原件和复印件,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出具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②儿童父母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需提供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以及与户籍地址一致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房产抵押证或新购房房产登记证,需同时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购房交款票据、契税单及近一年的还贷记录。
学位类型3需提供:
①户口簿所有页原件和复印件,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出具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②父母及儿童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的房产信息登记情况。
学位类型4需提供:
①儿童在原籍户口簿所有页原件和复印件,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出具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②父母一方在新区的劳动合同、社保卡(同时提交由合同单位为其在新区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明细)或在新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父母一方在新区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之内的居住证(如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属于青岛市,不需要提供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父母一方在新区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房产抵押证或新购房房产登记证,需同时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购房交款票据、契税单及近一年的还贷记录的原件和复印件。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其它证件者请家长自觉配合,务必按规定的时间提交材料。
3.青岛西海岸新区以外小学毕业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学籍证明(原毕业小学网上打印即可)。
4.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原件和原件的所有页的复印件一份,分别按户口簿、房产证、其他材料的顺序放在一个正规A4牛皮纸档案袋内装好,在档案袋正面左上角注明“报名序号”“学位类型”“学生姓名”“父母姓名”“家长联系电话”。
5.家长需真实、准确地提报相关入学信息,如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学校将不予录取。
十、通知书发放
1.家长可以通过“爱山东”APP查询录取情况。被录取的新生家长请于 7月7日上午8:00—11:00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届时学校安排专人接待。
2.新生报到注册:以学校下发的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家长应根据学校时间安排学生按时到校报到(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学校请假说明情况)。逾期不办,视作自动放弃录取。
十一、其他说明
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十二、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1.招生咨询电话:
86175210
86176051
18766207889
15712761108
18363961551
2. 招生监督电话:881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