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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石门县湘佳永兴学校招生简章及招生范围(小学、初中)

2024-05-08 22:31:05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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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石门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石教通〔2024〕24号)、《石门县2024年核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转学)入学资格审核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石门县湘佳永兴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属地管理,坚持公平公正。

  二、招生计划

  招收年级为一年级、七年级,招生计划数分别为600、750人。

  三、招生范围

  初中部:汉阳山(以山顶为界)以南、石门大道以东的永固社区、刘家坪社区和杨二汊社区,易家渡镇所辖全部社区。

  小学部:汉阳山(以山顶为界)以南、石门大道以东的永固社区、刘家坪社区和杨二汊社区。南起夹山大道、北至澧水河、东起陈氏祠路、西至石门大道区域的适龄儿童本学年度可自愿选择在湘佳永兴学校、宝峰街道中心学校(小学部)就读。

  四、入学条件及生源排序

  1、入学条件

  凡年满六周岁儿童依法注册入学。适龄儿童入学原则上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对于不足龄儿童,石门县湘佳永兴学校根据教育局招生方案先接收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报名,最终根据学位情况按类别和年龄先后顺序招收招生范围内的不足龄学生,学位录满后不再接收,家长有就读诉求的由教育局调剂到次近或再次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不足龄儿童就读审核时间为8月20日-8月25日,逾期不再办理。义务教育学生在统一招生平台报名时需根据平台提示,提供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或居住证)和不动产权证(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中心开具的“有房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出生证明等资料并上传平台。房产信息登记备案的时间须在本办法发布之日前,且开发商已交房;自2023年起,同一房产小学学段6年内只能作为同一户籍(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读依据,初中学段3年内只能作为同一户籍(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读依据;房产属共同所有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占份额必须达50%以上。

  2、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住房等情况,按条件进行生源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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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为其他监护人的需由居委会、街道及司法部门出具法定监护人证明。(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五、录取办法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排序分类依次录取,审核通过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排位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负责调剂到次近或再次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新生录取花名册报县教育局备案备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县城区学位情况集体研究后进行整体调剂,安排学位。

  1.符合条件但未在规定的时间网上报名的;

  2.符合条件但网上报名信息不符的;

  3.学校按1至5类生源排序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的;

  4.其他特殊情形的。

  六、招生程序

  1.发布公告(4月22日-5月10日)

  学校根据《石门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石教通〔2024〕24号)文件精神,制定《石门县湘佳永兴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面向社会发布。

  2.报名登记(5月15日—5月31日)

  ①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登录石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网址http://smzs.smeduyun.cn/)或长按下方二维码识别进行注册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平台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024年石门县核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报名公告》。前四类(有户有房、有户无房A、有房无户、有户无房B)对象学生需在平台提交与之对应的基础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等,身份证、户口信息、房产信息大数据自动验证审核,不需要再到校现场提交资料;无户无房、特殊情况对象学生需在线上填报基础信息,其他相关资质证明资料到学校现场提交并由学校对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初中部现场受理地点为:学生处(慎思楼三楼西)。小学部现场受理地点为:小学部扬帆楼二楼教师会议室。

  ②易家渡镇完小、冉家坪完小毕业且有易家渡镇户口的学生均在有户无房B类报名。

  ③在县一至六完小、石门四中(小学部)小六毕业但不满足石门三中、石门四中(初中部)就读条件的学生按照城区居住地可以选择石门县湘佳永兴学校就读,只需在报名平台提供出生证明、学籍证或者毕业证,不需要提供纸质资料。

  ④属于石门三中、石门四中(初中部)招生片区内第5类“无房无户”就读条件的学生可以选择湘佳永兴学校(初中部)报名。

  ⑤属于石门四中(小学部))招生片区内第4类“有户无房B”和第5类“无房无户”就读条件的学生在湘佳永兴学校(小学部)报名。

  ⑥特殊群体学生在招生平台“特殊情况”类别报名。

  报名网址:➤点击进入

  3.招生审核(6月1日—7月10日)

  招生学校根据报名花名册进行生源排序分类,按类别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逐生进行核查汇总。石门县教育局驻点监督审核组负责进行抽样复核。

  4.录取公示(7月20日—7月30日)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排序分类依次录取,审核通过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排位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负责调剂到次近或再次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新生录取花名册报县教育局备案备查。

  县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6—5327966;县教育局监察股0736—5329249;县教育局教育股0736—5327775。

  5.报到入学(8月底—9月上旬)

  凡被石门县湘佳永兴学校录取的学生于8月底进行报名注册,具体情况请关注石门县湘佳永兴学校公众号“湘佳永兴”。

  七、转学插班

  1.学校在有学位的前提下方可接受学生转学申请,不得因接受转入学生增大班额。

  2.转入学生的申请条件须符合石门县湘佳永兴学校的招生条件,转入学生按1-5类进行生源排序,依次录取,学位录满后不再接收。

  3.符合石门县湘佳永兴学校条件的学生,因学校无学位的,由县教育局调剂到将近或再将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4.网上报名通道保留,只做提示用,具体报名还是到学校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料审核。办理时间为8月25日-9月5日,逾期不再办理。

  5.审核通过的转学学生,按学籍管理规定的转学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李老师:19373621391

  胡老师:18975652292(初中部)

  赵老师:13875051411(小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