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体发[2024]21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及会议要求和青神县教体局2024年招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将青神县青神中学今年“小升初”的报名、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监督指导
组长:何仲华
副组长:王晓梅 王维
成员:李文娟、吴德军、韩莉、刘波
二、招生计划、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计划
招收8个班,共计招收新生400人(每班不超过50人)。
(二)招生范围
青竹街道:建华社区(原建华社区和建川社区)、麒麟社区(原王坝社区部分)、蚕丛社区(原王坝社区部分)、盐关社区北(原盐关社区和城东社区,青衣大道以北)、柳溪村(原柳溪村和茅林村)、桥楼村(原桥楼村和新平村)、新光村(原青竹村和新光村)、鸿化村、季时坝村(原季时坝村和曹庙村)、黑龙社区(原黑龙场社区、龙女村、肖坝村)
(三)招生对象及序列
1.招生对象:今年完成小学阶段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2.招生序列:
A类(含A1、A2、A3类):以适龄儿童户籍申请学位。
A1:符合“两个一致”的。即: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双方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且居住在青神县青神中学招生范围内的。
A2:视为“两个一致”的。即: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双方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且实际居住在青神县青神中学招生范围内的。
A3:只是“户籍一致”的。即适龄儿童户籍和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在招生服务区范围,而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
B类(含B1、B2类):以法定监护人住房申请学位。
B1:在招生服务区范围内购房(法定监护人产权50%及以上)且入住人员的子女。
B2:安置的拆迁户人员子女。
C类:优抚人员子女。
即: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抗疫一线医务人员、高层次人才、援藏援彝干部职工、持优才卡人员的子女、优先保障的退役军人、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子女和同一家庭多孩子女同校就读。
D类(含D1、D2类):持居住证的。
D1:持有青神县青神中学招生服务区范围内《居住证》的。
D2:视为持有“居住证”的。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青神县青神中学招生范围内购房(产权50%以上)入住,且“三代共同”实际居住生活的。
E类(含E1、E2、E3类):随迁子女。
E1: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E2:进城经商随迁子女。
E3:外来租房居住生活随迁子女。
四、招生各阶段安排、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5月20日前,家长使用手机登录全省招生平台,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完成信息采集并保存。
1.打开手机【微信】,扫此二维码登录。
2.点击关注,选择对应学段的升招报名系统。3.输入登录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4.完善家长信息(输入姓名、输入身份证号)。5.选择学生报名区域。6.填写学生信息,点击“前往进入”按钮,选择招生入口,并查看报名区县招生工作。7.查看招生工作详情,参加登记。8.选择报名片区,选择学校。9.完成选择,确认信息,完善资料,提交申请。10.报名进度查看。11.扫码报到。
温馨提示:
5月1日后,全省招生平台开通。5月20日前,学生家长使用手机登录全省招生平台(川教通),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完成信息采集并保存。
(二)5月20日-21日,A类(户籍类)学生家长登录全省招生平台,线上申报拟就读学校。
5月22日-24日,家长提供资料到学校现场审核。
A类学生需要提供的资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不是父母的,还须提供抚养人或监护关系变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5月27日-28日,B类(父母购房、拆迁类)学生家长登录全省招生平台,线上申报拟就读学校。
5月29日-31日,家长提供资料到学校现场审核。
B类学生需要提供的资料: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及入住证明材料(水电气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6月3日-6月4日,C类(优抚类)学生家长登录全省招生平台,线上申报拟就读学校。
6月5日-7日,家长提供资料到学校现场审核。
C类学生需要提供的资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类优抚子女还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6月11日-12日,D类(居住证类、祖辈购房类)学生家长登录全省招生平台,线上申报拟就读学校。
6月13日-15日,家长提供资料到学校现场审核。
D类学生需要提供的资料:户口簿、居住证、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所属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和入住证明(水电气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6月17日-18日,E类(随迁子女类)学生家长登录全省招生平台,线上申报拟就读学校。
6月19日-21日,家长提供资料到学校现场审核。
E类学生需要提供的资料: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劳务合同)、租房合同、纳税凭证、工资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温馨提示:学校按以上序列招生,在有学位的前提下再进行下一序列的招生,若无学位将不再进行下一序列的招生;线下材料审核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七)6月24日-7月5日,学校公示录取结果,发放入学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8月31日,新生及家长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名入学。
五、招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8990336009(李主任)
15729648886(王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