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根据《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中教体〔2024〕20号)精神,小学一年级拟招10个班,共500人。初中一年级拟招6个班,共300人。招生工作将坚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透明招生,择优录取。
1.招生依据
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依据《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中教体〔2024〕20号)为总指导纲领。
2.招生原则
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录取按照中山市教体局相关文件执行。
二、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
学校类型: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办学性质:民办
学校等级: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
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由广东光正教育集团投资兴办,座落于国际灯都中山市古镇镇,是古镇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以民生为本、办人民满意教育布局的重大举措,也是中山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政企共建、共治、共享的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学校占地面积321亩,立足古镇,服务中山,面向湾区,以现代化、智能化、信息化、生态化、国际化的标准建设,致力于打造一所发展均衡、特色突出、高端优质、满足多元需求的现代化标杆学校。
学校建筑面积达76202平方米,设有多功能报告厅、录播室、音乐室、钢琴室、古筝室、美术室、书法室、电脑室、创客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科学实验室、心理咨询室、农学基地、师生阅览室、篮球场、足球场、羽毛球场及400米户外环形塑胶运动场等,可充分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
办学特色:学校成立于2021年8月,自成立以来,始终遵循“以诚心服务社会,以爱心培育人才”的办学宗旨,开创“教育思想高起点,办学条件高标准,学校管理高层次,教师团队高素质,课堂教学高效率,教改实验高要求,校园文化高品位,全面育人高质量”的治校思路,坚持“德育立校,教研兴校,特色强校”方略,以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为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努力提升品牌,打造高品质民办学校。
学校地址:中山市古镇镇济学街23号
邮政编码:528400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统筹学校招生工作;
副组长:督促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组员:
招生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相关政策;
宣传组:负责招生媒体宣传、资料整理和宣传彩页制作等;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录取全过程,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录取组: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招生条件及流程进行阅档、录取、确认录取下载数据;
招生接待组:负责提前通知学生按照政策要求按时报到注册,核查学生身份、户籍、学籍等信息,如有问题及时向组长汇报;
后勤保障组:做好前来咨询、报到注册家长和学生们的服务工作;
四、招生计划
学段 | 班额 | 计划总数 | 本校对口直升计划 | 教职工子女 | 属地镇街计划 | 属地外计划 |
小学一年级 | 10 | 500 | 0 | 0 | 350 | 150 |
初中一年级 | 6 | 300 | 104 | 0 | 200 | 100 |
五、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 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五、录取规则
三、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小学一年级新生法定监护人须在2024年5月31日9:00至2024年6月7日18:00、初中一年级新生法定监护人须在2024年6月8日9:00至2024年6月14日18:00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登录系统后,按要求上传资料,并按时核验信息。若监护人核对关键信息发现有误,请联系就读幼儿园或小学核实更正。符合条件的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没有我市小学六年级学籍,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可到本校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
(二)志愿填报
报读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新生应在“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填报志愿。法定监护人要认真阅读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招生方案,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等情况。
(三)学校录取
学校按招生计划分别录取,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自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1.自动录取。自愿报读本校的教师、教辅人员子女可优先录取。
2.若因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被自动录取的学生,法定监护人须在7月10日前登录该“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确认。
3.电脑摇号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按全市统一摇号确定的招生顺序号由小到大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4.入学注册。
学校于7月1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法定监护人按时到校完成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学位。
(四)补录
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公开进行补录,未注册的学生可在7月22日至7月26日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学校组织实施补录工作,录满为止,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至8月20日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
六、收费和助学
1.收费标准
小学:学杂费19800元/学期,住宿费3000元/学期。
初中:学杂费20800元/学期,住宿费3000元/学期。
具体收费项目,请来电咨询。
收费依据:中发改价批【2021】46号
2.助学措施
对建档立卡、农村低保等贫困家庭,学校按照规定办理国家助学金。
七、附则
(一)新生入学注册要求
1.家长要根据招生简章及学校相关宣传,根据家庭实际经济情况慎重填报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志愿。
2.新生收到录取通知后,可电话咨询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相关注册报到流程,并于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办理,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报到流程
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监护人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二)招生监督保障机制
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招生全部通过市招生平台统一录取。学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简章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学校招生工作全面对社会公开,由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广泛接受中山市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及社会监督。
(四)招生咨询电话:
0760-88968868;13346451881
(五)招生监督电话:
0760—22342001(古镇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本简章由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负责解释。本方案涉及相关政策与中山市教育局和体育局文件不一致处,以中山市教育局和体育局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