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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潮州市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简章(附招生录取时间)

2024-04-25 13:12:40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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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规模、对象和范围

  (一)招生规模:以上级下达的2024-2025学年度学校新生招生计划数为准(文件下发后将另行发布)。

  (二)招生对象: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本市户籍的儿童,要提交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开具的《延缓入学证明》)。

  (三)招生范围:凡年满6周岁的湘桥区户籍、韩江西岸新城区住宅区住户(适龄儿童与该房产证持有者须为直属关系)和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本校教职工子女、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享受潮州市韩江人才计划“潮州优才卡”专享服务的人才子女、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国家级荣誉称号人员子女、近5年我市派出援藏援疆人员子女、奎元住宅区住户子女等)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办法

  分为直接录取和公开摇号录取两部分。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录取。剩余学位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招生。

  (一)直接录取的新生: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

  1.报名时间: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1)奎元住宅区住户子女报名,6月8日(上午

  8:30—11:00;下午2:30—5:00)。

  (2)其他类别政策性照顾对象报名,6月20日上午

  8:30—11:00。

  2.报名地点:潮州市实验学校。

  3.报名要求:

  (1)奎元住宅区住户子女。适龄儿童的家长必须拥有该住宅区的房产,适龄儿童必须于今年5月20日前(含5月20日)取得奎元居委该房产的户籍;报名时,家长应携带房产证、户口簿、子女出生证到潮州市实验学校查验。

  自2025年起,奎元住宅区住户的适龄儿童必须于报读当年度的3月31日前(含3月31日)取得相应的奎元住宅区房产的户籍,方具备申请新生直接照顾入读基本资格条件。

  (2)本校教职工子女。持子女出生证和户口簿直接到潮州市实验学校报名。

  (3)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应由潮州军分区或消防救援支队于2024年6月7日前按有关要求程序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和户口簿到潮州市实验学校报名。

  (4)享受潮州市韩江人才计划“潮州优才卡”专享服务的人才子女。由人才本人于2024年6月7日前通过“潮州人社”微信小程序的“潮州市人才服务专区”提出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审核、市教育局审批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和户口簿到潮州市实验学校报名。

  (5)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国家级荣誉称号人员子女。由获奖本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提供荣誉证书原件,于2024年6月7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和户口簿到潮州市实验学校报名。

  (6)近5年我市派出援藏援疆人员子女(在藏在疆时间需一年以上)。由派出主管单位出具证明,于2024年6月7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和户口簿到潮州市实验学校报名。

  (7)其他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对象子女。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和户口簿到潮州市实验学校报名。

  以上1—7类适龄儿童报名时,只允许一名家长携带该适龄儿童(加强安全管理),带齐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半身一寸彩色照片2张(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本市户籍的儿童,还要带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开具的《延缓入学证明》)到潮州市实验学校办理有关报名手续,领取“新生报名卡”,然后由潮州市实验学校统一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则录取为潮州市实验学校一年级新生。家长凭“新生报名卡”于7月12日上午8:30—11:30到潮州市实验学校换取“录取通知书”,同时必须提交适龄儿童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视为弃录。

  (二)公开摇号录取的新生:湘桥区户籍或韩江西岸新城区住宅区住户的适龄儿童。

  1.报名时间:6月18日—6月2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址:http://zs.yixx.cn/czxxbm

  网上报名的相关信息内容必须由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如实填写。如因个人信息错误或失实造成不良后果,一切责任由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承担。

  3.报名资格审核:

  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须于6月22日—6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按网上报名所选择的资格审核时段,带齐相关证件到潮州市实验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要求:①湘桥区户籍或韩江西岸新城区住宅区住户的适龄儿童,家长应携带子女、子女出生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适龄儿童半身一寸彩色照片2张;非湘桥区户籍的还必须提供在韩江西岸新城区住宅区居住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本市户籍的儿童,还要提交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开具的《延缓入学证明》。②资格审核无误后,领取具备摇号资格的“报名回执”。“报名回执”是新生录取资格的重要凭证,务必妥善保管。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潮州市实验学校进行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不能参加摇号。

  4.公开摇号录取办法:

  新生录取将按照公开摇号所确定的名单顺序由低号到高号依次录取(具体录取数将在摇号仪式现场公布)。

  (1)公开摇号:7月9日上午9:00,在潮州市实验学校进行公开摇号。摇号过程请潮州市韩江公证处公证员进行现场公证,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教育局领导、学校法治副校长、学校常年法律顾问、教师代表和部分学生家长代表共同参与监督。摇号将采用直播方式,未被邀请的家长请通过网络直播进行见证。摇号规则现场宣读,摇号结果由公证员现场确认并公布,且在学校门口、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2)通过摇号被潮州市实验学校录取的新生,凭“报名回执”于7月12日上午8:30—11:30到潮州市实验学校换取“录取通知书”,同时必须提交适龄儿童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将视为弃录。

  (3)补录:如有弃录,潮州市实验学校将于7月12日下午3:00—

  4:00,根据弃录的学生数按公开摇号所确定的名单顺序由低号到高号进行一次性补录。

  三、注意事项

  经上级同意,自2024年起对潮州市实验学校招收奎元住宅区住户子女照顾入学作如下规定:

  1.从2024年起,潮州市实验学校将对新生入学使用奎元住宅区房产直接照顾学位的学生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包括户籍、房产等信息),由学校负责校验、登记、造册、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

  2.被登记管理的奎元住宅区房产所有权人发生变更的(继承房产的除外),房产新产权人必须在使用该房产直接照顾入学的学生已不占用学校新学年度学位(即新学年不再在学校就读,如毕业或中途转学离校)后,方能使用该房产申请新生直接照顾入读学位。

  3.自2024年5月20日(含5月20日)起,奎元住宅区房产所有权人发生变更的,房产新产权人仅限为其适龄子女(不含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申请新生直接照顾入读学位。

  4.奎元住宅区房产产权为多人共有的,该房产共有存续期间只能为房产的一位产权人申请新生直接照顾入读学位。

  未尽事宜或因特殊原因需调整事项,以另行通知为准。潮州市实验学校保留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

  招生咨询电话:0768-2356179、0768-2357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