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要求,本校现面向(锦绣香江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本学校及香江教育集团正式员工适龄子女等)进行招生(以下简称“分类招生”),具体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学生可申请入读本学校:
(一)本学校及香江教育集团正式员工适龄子女。
(二)上级规定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烈士、英模、现役军人、应急救援队伍、区总部企业“两高”人员等)的适龄子女。
(三)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锦绣香江小区100%产权的房产(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查册证明)的适龄子女。
二、录取顺序及方式
(一)直接录取本学校及香江教育集团正式员工适龄子女。
(二)直接录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三)确定分类招生计划数(小区业主子女),按照业主报名人数的50%进行电脑派位,具体方式如下:
1.业主子女范围: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锦绣香江小区100%产权的房产(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查册证明)的适龄子女。
2.招生计划数:以报读了锦绣香江学校与香江实验学校新初一级的实际适龄业主子女总数(重复不累计)为基数,按此基数的50%作为业主子女招计划数。即:
3.4月21日接受符合条件的锦绣香江业主子女现场报名。(自行下载附件打印并签名)
报名时间:上午9:00时-11:30时。
报名地点:番禺区香江实验学校正门大堂架空层。
4.报名结束后由番禺区教育局统一实施电脑派位。
5.电脑派位后将录取名单公示于香江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
三、报名材料
(一)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小孩户口本、出生证复印件;家长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小区房产证明复印件(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查册证明三者其一即可)。
(二)内部员工子女:小孩户口本、出生证复印件;家长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明复印件(在职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社保清单等)。
(三)教育优待人员子女需向市、区分管职能部门提出入学申请,由分管职能部门根据政策审核并直接下达入读名单。
四、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流程 |
4月19日上午9:00时前 | 公布分类招生计划数。 |
4月21日 | 接受符合条件学生现场报名。(自行下载附件打印并签名) |
5月7日-11日 | 在本校公众号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分类招生学生名单;;按照不同类别进行直接录取或实施电脑派位,电脑派位由番禺区教育局统一实施。 |
5月20日前 | 学校把录取的分类招生学生信息导入招生报名系统。 |
五、注意事项
1.原则上一个家长参加现场报名即可,不需要带小孩参加现场报名。
2.通过分类招生且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招生报名,请家长慎重选择是否报读。
3.符合条件但错过民办学校分类招生报名的适龄学生,视为放弃民办学校分类招生资格。
4.5月21日-26日期间,请通过分类招生且被本校录取的学生家长注意登录“广州市民办初中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补充子女报名信息,否则会影响子女正常录取。
温馨提示:非以上分类招生范围的学生,学校会另行发布招生公告。
六、收费标准
广州市番禺区香江实验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
(收费标准批复证号:番发改价[2022]4号)
1.学费(含教科书费):28200元/学期.生。
2.服务性收费:
伙食费按实收取;校外活动费按实收取。
3.代收费:校服费按实收取。
4.住宿费:1500元/学期.生。
七、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18028627297(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微信公众号:广州市番禺区香江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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