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学校现面向内部正式员工适龄子女等进行招生,小学部具体招生简章如下:
01、分类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通过分类招生申请入读本校:
1.大博学校正式员工的适龄子女。
2.上级规定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烈士、英模、现役军人、应急救援队伍、区重点企业“两高”人员等)的适龄子女。
3.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拥有相关小区房产100%产权(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查册证明)的适龄儿童(以下简称“小区业主子女”,小区配套学校适用)。
02、报名时间安排
4月17日前,完成本学校内部正式员工子女招生报名工作。
4月19日上午9:00时前,公布分类招生计划数。
4月19日-21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化龙镇大博学校接受符合条件学生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大博学校(接待室)
温馨提示
为避免现场报名拥挤,请家长务必提前填写"大博学校(2024年秋季入学)新生报名登记表",并复印好需提交的各项资料。
报名网址:➤点击进入
4月26日-30日:化龙镇大博学校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分类招生学生名单。
5月9日前,化龙镇大博学校将录取的分类招生学生信息导入招生报名系统。
5月10日-15日期间,请通过分类招生且被学校录取的学生家长注意登录“广州市民办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补充子女报名信息,否则会影响子女正常录取。
录取原则
首先直接录取本学校内部正式员工子女;然后确定分类招生计划数,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分类招生计划数,全部予以录取;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分类招生计划数,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入读名单。
报名条件
01、内部教职工子女
内部教职工子女:小孩户口本、出生证复印件;家长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明复印件(在职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社保清单等)
(小提示:户口本复印件包含户主页和个人信息页)
02、教育优待人员子女
教育优待人员子女需向市、区分管职能部门提出入学申请,由分管职能部门根据政策审核并直接下达入读名单。
注意事项
公告一:儿童教育优待资格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区教育局将名单分发各民办学校,符合教育优待资格儿童不需要到民办学校现场报名。请相关监护人提前向上级主管职能部门申请教育优待资格审核申请。
公告二:通过分类招生且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如决定放弃民办学校学位,小学请于5月9日前、初中请于5月20日前向录取民办学校提出申请撤销录取,否则不能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招生报名,请家长慎重选择。
公告三:同时报读公办、民办学校互不影响,同时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根据意愿选择入读其中一所。
公告四:符合条件但错过民办学校分类招生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视为放弃民办学校分类招生资格。可参加民办学校统一网上报名,广州市民办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报名时间:民办小学5月10日-17日,民办初中5月23日-30日。
重要通知
收费标准:【点击查看】学杂费及用餐、校车接送服务费,接受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化龙镇大博学校周末、节假日开放参观)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方式
招生办:020-34755169
张主任:18924309833(微信同步)
特别提醒
非以上分类招生范围的学生及面向社会招生,等候教育局通知,学校会另行发布招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