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力求促进学校特色发展,满足社会选择性需求,以规范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招生对象与范围
户籍或者居住地在本市,符合本市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初中入学条件的五年级毕业生。
招生名额
小学:计划招生总数一年级210人。
中学:计划招生总数六年级140人。
招生时间
1.网上报名:
(1)小学部:5月8日-5月10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
(2)中学部:5月13日-5月15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
2.录取程序
(1)5月20日-5月21日,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2)5月22日起,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
(3)5月23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4)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收费情况
学费标准:小学39000元/学期,初中44000元/学期。本校已纳入政府购买学位范围,学校学费标准高于市公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青浦区按照市公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购买学位,小学学生只需缴纳补足差额24750元/学期,初中学生只需缴纳补足差额24750元/学期。住宿费标准5200元/学期
学校承诺
序号 | 学校承诺 |
1 | 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 |
2 | 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 |
3 | 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 |
4 | 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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