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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宁市青龙学校招生简章(附报名入口及所需材料)

2024-03-04 11:43:41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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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计划

  安宁市青龙学校2024年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65人。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三、招生原则

  1.坚持“依据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

  2.坚持“公平、公开、阳光招生”的原则。

  四、招生办法

  网上预登记时间和网址

  ㈠、预登记时间:3月8日0时—3月15日24时。

  预登记网址:点击进入

  (安宁市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系统)。

  网上预登记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先后顺序不作为入学依据,请家长错峰错时进行。

  操作流程:

  家长登录安宁市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系统(http://an.wybm.org.cn/stucj/default.aspx)后,查看“填报指引”,点击“同意,进入”进入预登记页面,再根据提示按步骤进行操作即可,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

  选择填写适龄儿童资料;

  第二步

  适龄儿童是安宁市户籍选择“户籍儿童”;

  适龄儿童不是安宁市户籍选择“非户籍儿童”;

  (户籍儿童:户口在安宁市

  非户籍儿童:户口在安宁市以外)

  第三步

  依次填写基本信息、户籍信息、

  在安实际居住地、家庭成员等信息;

  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步

  核对预登记信息并确认提交。

  网上预登记的内容

  1.孩子和家长的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姓名、民族、户口所在地、居住地详细地址等。

  2.外来人员随迁子女除填报上述内容外,还须填写居住证等信息。

  3.根据户籍、住房类别,分别对应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预登记前家长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孩子和家长的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外来人员还需要准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须在2024年2月29日以前办理,含2月29日,且在有效期内)

  孩子不是安宁市户籍,但父母有一方户籍在安宁市的,可以不提供居住证。

  现场验证

  ㈡、现场验证时间:以网上预登记后打印的入学申请表通知时间为准(请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报名验证)。

  验证地点:安宁市青龙学校励志广场

  录取程序

  ㈢、根据一年级入学报名情况,实行“人户一致优先安排”,如人户一致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按实际居住时间顺序录取。

  超出招生计划的,将由教体局结合我市学位情况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相关要求

  ㈣、1.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预登记和现场报名验证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学位申请;

  2.不按规定时间到所安排的学校报到注册的,视为自愿放弃学位申请;

  3.网上预登记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关闭。如儿童入学信息发生变更的,必须在现场验证时提交准确的入学资料,过后一律不再受理。

  4.不符合入学政策、未按要求完成预登记、未通过现场确认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到其户籍所在地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预登记的,不再受理。对统筹安排学校不满意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可选择回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就读。若因入学问题出现扰乱社会治安的,由辖区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五、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安宁市户籍适龄儿童需要准备的材料:

  1.户口册: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册(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册上,还须提供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明。

  (1)已办理产权证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2)办理了产权证,但产权证在抵押的,提供“不动产登记档案摘抄表”或“房屋信息查询摘抄表”原件及复印件。

  (3)所购房产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提供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

  (4)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产,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且户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的,须提供父母的《房屋权属登记查询无结果通知书》;

  (5)其他情况的房产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安宁市未购房家庭请提供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指非安宁市户籍适龄儿童)需要准备的材料:

  1.户口册: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册(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册上,还需提供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2.居住证: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安宁市辖区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的《云南省居住证》或派出所出具的《暂住登记证明》(证件须在2024年2月29日前办理且在有效期内);

  特殊情况:孩子属于外来随迁子女,但父母有一方户籍在安宁市的,可以不提供居住证。

  3.住房证明: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明。

  (1)已办理产权证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2)办理了产权证,但产权证在抵押的,提供“不动产登记档案摘抄表”或“房屋信息查询摘抄表”原件及复印件。

  (3)所购房产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提供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

  (4)在安宁市未购房家庭请提供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在安宁市务工证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安宁市务工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务工证明等其中一种)。

  5.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在安宁市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昆明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城镇职工近三年养老保险缴费明细等其中任意一种),未缴纳的不需要提供。

  以上现场验证确认所需材料缺一不可。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公办学校的入学资格。

  六、预登记其他注意事项

  01、今年需在安宁市就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都必须进行网上预登记,未按要求完成网上预登记的将影响孩子的正常入学。

  02、为方便信息填写、校对和打印,请家长使用电脑端进行预登记。

  03、预登记成功后,可查看预登记信息,并请随时关注“安宁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完成后续入学相关工作。

  04、信息填报时请务必准确录入孩子监护人的手机号码并确保该号码在招生期间能正常使用,不可使用临时号码或无关人员的号码,以免影响后续相关工作的开展。

  05、网上预登记只采集入学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相关信息,不填报具体学校(具体入学学校须完成信息审核后,按照相关入学政策进行统筹分配)。

  06、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不符合入学政策、未按要求进行网上预登记和信息验证或对统筹学校不满意的,可回户籍所在地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07、有下列情形的,将无法安排入学:

序号具体情形
1未在3月8日至15日进行网上预登记的;
2已经入学并取得小学学籍的;
3预登记或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

  08、若因入学问题出现扰乱社会治安的,由辖区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09、如您在小学一年级新生预登记操作中遇到困难,可以拨打电话或到现场进行咨询。

  咨询指南

  1、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

  0871-68684598

  0871-68699201

  2、现场咨询:

  安宁市教育体育局教育服务大厅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安宁市青龙学校咨询电话:

  13888429701(张老师)

  15877935173(王老师)

  4、安宁市青龙学校现场咨询地址:

  安宁市青龙学校综合楼四楼教务处

  七、入学通知书发放及入学时间

  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及入学报到注册时间以安宁市教育体育局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