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教体[2023]73号文《海阳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特制定朱吴初中2023年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公示如下:
一、招生范围:
1.入学对象:小升初——有海阳市市户籍(或学籍)或在海阳市实际居住的非海阳籍适龄儿童少年。
2.朱吴镇户籍片区:海阳市朱吴一小和海阳市朱吴二小所辖户籍片区共67个自然村。
二、招生计划:
朱吴初中2023级初一新生拟招收班级2个,学生50人。
三、招生程序:
(一)入学报名
通过“海阳市智慧招生平台”线上报名,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实现“零证明”办理。
报名方式:
1.下载“爱山东·烟台一手通”APP;
2.下载“爱山东”APP;
3.登录网址:https://ythyedu.wfgxic.com/;
4.扫描二维码登录。
(二)招生录取
第一阶段: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报名时间为7月14日至16日,录取于7月25日前完成(见附件1);第二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录取。报名时间为7月26日至30日,录取于8月7日前完成。注: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录取的,由朱吴初中于开学前统筹安排入读学校。
四、招生条件
招生条件:2023年小学五年级应届毕业生。
2.咨询电话:
五、咨询电话:
0535-3761013
15166834159(杨老师)
六、资助/救济途径:
朱吴初中政教处/电话:0535-376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