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水镇一村周边自然村和居民区。
二、招生计划
学校2023年计划招收班级5个,学生194人。
三、招生程序
符合政策条件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招生工作依据各学校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如学区内学生数量超过了学校的接收能力,将按照以下七个类别顺序顺次安排学生就读,对其他学生适当进行学区调整。
第一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且学生及监护人户口在学区内的,以学生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二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开发区户口的(但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登记时间或一手房购房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三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区外户口,但监护人户口在学区内的,以监护人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四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开发区以外户口,监护人具有开发区户口的(但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登记时间或一手房购房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五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及监护人均为开发区以外户口的,以不动产证(房产证)登记时间或一手房购房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六类别。学生具有开发区户口,学生家庭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的,以同一学区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登记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七类别。学生监护人在开发区实现稳定就业,在学区内租赁住宅居住的,以同一学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四、招生条件
2023年潮水中心小学招生对象为:小学一年级,小学新生要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五、咨询电话:0535——5811232
六、资助/救济途径:
潮水中心小学政教处0535—5811232
(一)申请及申请程序:
1.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2.村委会签署意见,交学校审查后汇总上报。
3.学校及时将救助金返到学生手中。
(二)救助金筹措:政府行为统筹解决
(三)其他事项
1.学校建立贫困学生档案,摸清各班级贫困学生情况,保护学生的隐私。
2.加强与贫困学生的交流与沟通,关心爱护贫困学生,让他们在享受物质帮扶的同时得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