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远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2-3个教学班。
二、招生范围
1.招收户籍在齐山镇辖区村庄的学生:
2.招收在齐山镇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外来经商人员子女。
三、报名方式、方法
(一)报名方式
为打造高效、便民的招生服务环境,减少办事流程,最大限度地为家长提供便利,根据烟台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我市义务教育学校使用智慧招生平台进行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家长需用手机通过爱山东·烟台一手通 APP 或爱山东 APP 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教育部门将通过大数据进行集中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将予以接收并发放入学通知书,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学生将影响就近入学安置。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对于没有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我们也将开通“绿色通道”,在8 月 14 日-15 日集中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二)报名方法
2023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方法及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将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告知家长。
四、落实招生优惠政策
(一)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结合学生与家长意愿,可直接就读。现役军人需提供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和现役军人与其子女的关系证明。于8月14日-15日到齐山镇十字道初中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二)高层次人才、来招投资人士及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
人才子女入学政策。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鲁发[2020] 8号)要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不受户籍、房产等条件限制,优先协调办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与其子女的关系证明。于8月14日-15日到齐山镇十字道初中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三) 齐山镇内小学初中直升政策。齐山镇十字道完小应届毕业生可以直升齐山镇十字道初中,只需在智慧招生平台填写基本信息,无须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若到其他初中就读,则须根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按规定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五、招生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登记
网上报名登记时间为: 2023年8月7日-8月13日。此阶段开放招远市智慧招生平台,家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并进行提交。网上报名先后顺序与招生批次顺序无关,建议家长错峰登录平台进行报名登记。利用伪造证件、虚假过户等违规手段报名入学的,一经发现,造成的后果由涉事家长自负。
(二)入学信息审核
我校将通过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家长所填报的各项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核验。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线核验的,审核小组将通知家长携带相关入学资料原件参加现场复核。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8月14日-15日集中进行线下报名审核。网上报名结束后将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16日。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均无法改动;审核未通过的,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可继续进行信息修订并提交核验。
六、注意事项
1.对于非招远市齐山镇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报名携带的证件材料要按顺序排列并装订好,学校将在8月14日在齐山镇十字道初中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核检验并留取相关复印件进行登记以及准备学生入学时使用,对不符合招生条件者,一律不予登记和录取。
2.材料准备:
外来务工: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行政区划以外。户口本(适龄儿童)原件和户主、父亲、母亲、适龄儿童页复印件。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居住证上的户口恰好在相应学校的招生区域内或有齐山镇十字道初中招生区域的房产或有招远市齐山镇十字道初中招生区域内合法租赁住房。居住证或者租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外来经商: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行政区划以外。户口本(适龄儿童)原件和户主、父亲、母亲、适龄儿童页复印件。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招远市齐山镇十字道初中的招生区域内或有招远市齐山镇十字道初中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招远市齐山镇十字道初中招生区域内合法租赁住房。居住证或者租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在招远、齐山镇经商(有经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七、落实招生优惠政策
( 一 )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教育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根据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二件实事的通知》要求,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需升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结合学生和家长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就读。
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要通过结对帮扶、心理疏导、加强与家长及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联系等方式,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生理、心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留守儿童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和健康的成长环境。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坚持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特殊教育学校(班)就读,但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的 6-14 周岁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包括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完善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根据残疾儿童少年实际情况,实施“一人一案”,让每一名残疾儿童接受适合的教育。对达到入学年龄具有学习能力的三类儿童(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入学,学校要单独登记造册。各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智力残疾儿童入招远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儿童入烟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积极开展随班就读入学鉴定工作,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保障少数民族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任何个人不得以民族或民族特殊饮食习惯为由,拒绝接受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学龄儿童入学。学校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加深不同民族学生之间的感情,使少数民族子女学生融入学校生活。
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和涉外子女入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不受户籍、房产等条件限制,优先协调办理,符合条件的省内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分别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 二 )其他事项
入学分班时要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等特殊班,严禁组织学生进行考试并根据考试成绩分班。
严格新生学籍管理。学校要认真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新生入学报到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后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严禁抢注学籍。
八、招生咨询电话:0535-2605638。
九、监督举报电话:招远市教育体育局,0535-8213513。
十、救济途径:招远市齐山镇十字道初级中学计财办公室0535—8393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