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薛城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薛教体发〔2023〕19号)精神,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范围
祁连山路以东,光明大道以南,六盘山路至榴园大道以西,榴园大道以北的区域(含枣矿城壹号院)。
交叉学区1:G3京台高速以东,光明大道以北,沿太行山北路、翠竹谷路至景山路以西,沿黑龙江路至G3京台高速以南的区域。该区域适龄儿童可到薛城区祁连山路学校(小学部)报名也可在我校报名。
交叉学区2:六盘山路以东,黄河路以南,民生路以西,榴园大道以北的区域。该区域适龄儿童可到枣庄市实验学校(金沙江路校区)报名也可在我校报名。
交叉学区3:G3京台高速以东,光明大道以南,祁连山路以西,榴园大道至G3京台高速以北的区域。该区域适龄儿童可到薛城区黄河路小学报名也可在我校报名。
(二)入学年龄
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儿童。年龄的审验依据为户口簿。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需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三)报名方式
1.一年级入学:网上报名。登录“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一是APP手机登录。手机安装并登录“爱山东·枣庄”APP后,进入“中小学报名”,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二是浏览器登录。通过电脑、手机浏览器登录“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家长端”进行注册报名。(网址为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
2.二至六级转学:现场报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龙潭实验学校东门“家长接待室”现场报名。(报名材料与一年级新生入学提交的材料相同)
(四)报名时间
1.一年级网络报名:8月7日8:00至8月10日23:00
2.一年级现场报名:8月11日至8月12日
3.转学生现场报名:
8月11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五)报名入学流程
网上登录、注册——信息采集、填报学校——上传材料——网络审核——反馈信息——自行打印通知书——凭通知书报名入学。(若一次审核没能通过,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反馈信息要求完善材料再次上传或选择相应学校报名。)
(六)提交材料
1.有招生范围内户籍、房产的适龄儿童。报名需拍照上传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父母的再上传父母户口页)
(2)房产证所有信息页;房产未办理房产证的上传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发票、能证明实际居住的燃气、水电票据和物业管理费发票;回迁房未办理房产证的上传选房安置单、发票等。
(3)关联材料:房主、户主不是同一人的,需上传关联材料(能证明关系的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等)。
2.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需拍照上传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父母的再上传父母户口页)
(2)范围内房产证所有信息页;房产未办理房产证的上传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发票、能证明实际居住的燃气、水电票据和物业管理费发票;无房产的上传范围内房屋租赁证所有信息页。
(3)适龄儿童父母已在2023年2月28日前申领居住证(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市中区除外)。
(4)营业执照信息页、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年度报告、税务登记截图。
(5)关联材料:房主、户主不是同一人的,需上传关联材料(能证明关系的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等)。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需拍照上传以下材料:
序号 | 具体内容 |
(1) | 居民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父母的再上传父母户口页) |
(2) | 范围内房产证所有信息页;房产未办理房产证的上传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发票、能证明实际居住的燃气、水电票据和物业管理费发票;无房产的上传范围内房屋租赁证所有信息页。 |
(3) | 适龄儿童父母已在2023年2月28日前申领居住证(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市中区除外)。 |
(4) | 适龄儿童父母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网络查询截图。 |
(5) | 关联材料:房主、户主不是同一人的,需上传关联材料(能证明关系的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等)。 |
(七)注意事项
1.现场辅导。若无法自行在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家长可电话咨询或携带相关证件到我校,由工作人员协助完成网上报名。
辅导时间:8月7-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辅导地点:龙潭实验学校养正楼一楼微机室
2.现场报名。若因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携带相关证件到我校东门“家长接待室”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8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家长来校报名时请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复印时,将户口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按同向、田字形排列,复印在1张A4纸上。
3.关于户籍和房产的说明。
(1)适龄儿童户籍须跟随父母或与父母一起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
(2)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须一致。
(3)有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的,请根据实际情况到定点学校报名。(定点学校为:黄河路小学、双语实验小学西小校区、祁连山路学校小学部、临城实验小学、南临城小学、泰山路小学、兴城中心小学)
(4)原有房产因拆迁改造而搬迁,且户籍登记地址与拆迁
前房产地址一致的,可按拆迁安置协议中规定的安置地点所在片区报名入学。报名时提供户口簿、拆迁安置协议等材料。
4.关于外来经商务工的说明。
(1)外来经商人员是指在薛城区(或高新区)投资经商,户籍不在薛城区(或高新区)的人员。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可在我校报名(否则请去定点学校报名):
一是适龄儿童父母于2022年8月31日前在城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
二是有范围内房产或房屋租赁证(在2023年2月28日前申领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
三是已申领居住证且实际居住(2023年2月28日前申领居
住证)。
(2)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薛城区(或高新区)务工,户籍不在薛城区(或高新区)的人员。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可在我校报名(否则请去定点学校报名):
一是在适龄儿童父母于2022年8月31日前在城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二是有范围内房产或房屋租赁证(在2023年2月28日前申领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
三是已申领居住证且实际居住。(2023年2月28日前申领居住证)
5.其它情况。
(1)适龄儿童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将依据学位情况,由区教体局统筹调剂到定点学校入学。
(2)提交的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房屋用途须为住宅。
(3)为确保招生入学材料审验的准确性,所提交的信息将与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大数据予以比对。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八)咨询电话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1330632172615266280167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632-8015222-6319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