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滕州市教体局《滕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滕教体发〔2023〕32号)文件和全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会议的精神,经学校研究,特制订滕州市荆河街道中心小学2023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
滕州市荆河街道中心小学 |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
一、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依纪”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原则。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小学实行适龄儿童“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二、招生服务范围
1.杏坛路以南,荆河路以北,善国路以西,铁路以东。
2.荆河路以南,荆河以北,新兴南路以西,铁路以东。
具体包含马号居、南门里居、奎文居、书院居、北门里居,幸福园居、平等居、新兴居、大同居、问天阁居等居委。
三、招生计划
学校计划招生660人
四、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五、报名办法、时间、程序
符合学校划片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负责填报学生信息。
具体报名流程:
方法一:使用“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报名
1.信息填报。7月22日—23日,在平台开放的有效时间内,符合滕州市荆河街道中心小学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通过登录“爱山东·枣庄”APP或者电脑、手机浏览器访问“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系统”(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具体操作详见《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家长端使用指南》)。
注:适龄儿童新生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一个手机号可以多次注册。报名学校选:滕州市荆河街道中心小学。报名登记的内容应真实、准确、规范、完整。通过大数据可以链接出户籍、不动产登记信息等相关数据的,进行选择填报;无法实现大数据对接的,需手动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审核反馈。平台自动将填报的内容(户籍、房产等)与大数据信息在线比对,学校根据平台反馈信息进行初审、复审,市教体局进行复核。
家长需及时关注报名平台的审核情况,及时接收相关信息,并根据提示完成后续报名工作。
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录取的,平台自动生成《录取通知书》,家长截图打印,不需要再到现场审核。
3.现场审核。因网上填报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无法实现大数据对接等特殊情况及其它原因无法通过网上审核,被驳回的,由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7月24日到荆河街道中心小学幼儿园一楼(东门进入)现场审核。
4.入学通知。经现场审核后,学校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按学校通知的时间领取《入学通知书》。
方法二:使用“荆河街道中心小学招生信息登记系统”报名
1.网上信息填报。7月22日—7月23日,登录滕州市荆河街道中心小学网站(http://syxx.tzjtzy.cn/),点击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滕州市荆河街道中心小学2023年招生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或者登录(http://jh.tengzhou.cc/)填报信息。
2.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7月24日6时至22时,登录“荆河街道中心小学2023年招生信息登记系统”,查询并打印《荆河街道中心小学2023年招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3.现场审验。①由学生家长持打印的《荆河街道中心小学2023年招生报名信息登记表》,携带有效房产证明、户口簿、接种证三项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按照信息登记表上指定的时间到荆河街道中心小学幼儿园一楼(东门进入)现场审核。②经现场初验,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填写上交材料清单,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同时,家长签订报名承诺书。
4.学校复验。学校组织招生工作小组和公安机关、房产部门、工商部门的专业人员,依据招生条件,对家长上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复验审核、落实。对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的,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学校招生要求的,不予录取。入户实地核查发现提供的信息虚假的,不予录取。
5.入学通知。7月26日复验审核结束后,登录报名网站,在系统中自行打印《入学通知书》。
六、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审验不动产证。不动产证为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独有住宅性房产且实际居住,提供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不能提供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上房手续、能证明实际居住的燃气、水电票据)。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工业的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在建、拟建或改扩建等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未办理上房手续的房产项目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城区房产拆迁,确未购房的,凭拆迁安置协议可在原片区申请入学;拆迁后重新购房的,在新购房产片区学校申请入学;拆迁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片区学校申请入学。
审验家庭户籍。按照户籍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二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并一起实际居住,方可按照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办理入学。新迁入户口截止网上报名时间结束之前有效。
家长根据各自实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有户籍的,需提供:(1)户口簿(学生和监护人的,下同);(2)房产证;(3)接种证。
2.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无户籍的,需提供:(1)户口簿;(2)房产证;(3)接种证。
3.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须符合枣政办发〔2018〕20号等文件规定,“非滕州市户籍,在我市城区内务工或经商的人员”为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
外来务工需同时提供:(1)居住证;(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满6个月以上);(3)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满6个月以上);(4)户口簿;(5)接种证。
外来经商需同时提供:(1)居住证;(2)工商营业执照(含税务登记证,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满6个月以上);(3)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满6个月以上);(4)户口簿;(5)接种证。
4.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严格按照各类规定和流程审核办理。到各相关部门进行申请,由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审核确认后将材料提供给市教体局,由市教体局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严格执行按照房产、户籍等划片招生入学的政策规定。2023年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系统与相关部门实现了数据共享,凡跨范围跨区域进行网上填报的、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学生在该拟申请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造成的后果自负。
七、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632—5561800;0632—5561667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