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23年秋季学期七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招生政策、计划、范围、程序等信息全面公开。
(二)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国家法律,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十项严禁”等规定,确保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二、入学对象及所需材料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新蒲街道三坝村,新区一小毕业生中新蒲大道以北、长征大道以西户籍和满足其他就近入学条件的学生;本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整班平移;其他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如户籍和居住地不一致,以实际居住地区域为主。)
(二)审核登记所需材料
1.该辖区内的户籍居民子女提供户口本原件、近期两个月水、电/燃气费缴费票据。若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或出生证或其他亲子证明材料。
2.户口未在该辖区的购房居民子女,提供房产证(或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已经公证的购房合同)、近期1个月水、电/燃气费缴费票据。子女和购房人员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或出生证或其他亲子证明材料。户口未在该辖区的居民子女,提供房产证(或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已经公证的购房合同)、居住证或《暂住人员信息登记凭证》。
3.学生需提供小学学籍证明(毕业证、学生成长手册或其他证明材料)。
4.以上材料需出具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审核登记时间
2023年7月17日9:00-17:00
四、审核登记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遵义附属学校初中部B4楼20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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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不再提供学位。
(一)在规定审核登记时间未到学校审核登记的。
(二)在审核登记材料过程中,所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或材料无效的。
(三)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逾期不办理报名入学注册手续的。
(四)符合本校入学资格的适龄少年儿童不到学校审核登记、报名入学,而是到其他学校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
六、其他要求
(一)请各位家长按要求提前准备好审核登记相关材料,仅由1名监护人陪同孩子并携带材料按时到校审核登记,但需要带上智能手机,且会操作智能手机。资料审核合格后,立即报名注册。
(二)严禁穿短裤、背心和拖鞋、携带宠物等进入校园,在校园内严禁吸烟。
(三)为避免拥挤,审核完毕后,请家长带孩子及时离开,不要在审核点逗留。
(四)本工作方案由北京师范大学遵义附属学校初中部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请您根据报名要求,有序审核相关资料,遵守学校规则,爱护学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