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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潮州市金山实验学校小升初招生简章(附招生范围)

2023-07-12 15:51:07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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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潮州市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和《湘桥区2023—2024学年度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现将本校2023年初一级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规模

  招生600名(其中走读生500名,内宿生100名),剔除政策性照顾名额和解决休学期满申请复学学生所需学位后的剩余学位公开摇号招生。

  二、招生办法

  剔除解决休学期满申请复学学生所需学位后的剩余学位,分为直接录取和公开摇号录取两部分。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经资格审查合格直接录取;剩余学位按《湘桥区2023—2024学年度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要求,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招生。

  (一)直接录取新生: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学生。

  1.报名时间:7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潮州市金山实验学校(办公室)

  3.报名要求

  (1)本校教职工子女,持子女出生证和户口簿直接到我校报名。

  (2)驻潮部队军官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应由所在部队或消防救援支队按有关要求程序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和户口簿到我校报名。

  (3)享受潮州市韩江人才计划“潮州优才卡”专享服务的人才子女。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审核、市委人才办推荐,报送市教育局审批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和户口簿到我校报名。

  (4)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国家级荣誉称号人员子女。由获奖本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和户口簿到我校报名。

  (5)近5年我市派出援藏援疆人员子女(在藏在疆时间需一年以上)。由派出主管单位出具证明,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和户口簿到我校报名。

  (6)其他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对象子女。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和户口簿到我校报名。

  以上1—6类学生报名时,学生本人必须到校,带齐相关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毕业学校的证明到我校办理有关报名手续,领取报名表,然后由我校统一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则录取为我校初中一年级新生。凭报名表于7月25日(上午8:30—11:30)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视为弃录。一经注册,不得参加本批次学校空余学位和其他学校的招录。

  (二)公开摇号录取新生:剔除政策性照顾名额和解决休学期满申请复学学生所需学位后的剩余学位。

  1.招生范围

  接受湘桥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湘桥区域内小学(含市直小学)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非湘桥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按湘桥区招生工作安排,本校与市高级实验学校、城南实验中学、城基实验中学4所学校同时招生,每位学生可选择若干所学校自主排序填报志愿参加空余学位招生。

  2.具体招生工作流程

  (1)网上报名

  7月16—18日,登录“湘桥区新生报名系统” (https://czzs.yixx.cn/xqzsbm)或“i潮州”APP,按照系统要求进行注册(提示: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个学生信息),登录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民族、健康状况、户口所在地、现家庭地址、监护人、志愿等,每位学生可选择若干所志愿学校自主排序填报。第一志愿选择金山实验学校的学生,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可以填报我校内宿参加摇号:①户籍在湘桥区韩江东岸(包括桥东街道、磷溪镇、官塘镇、铁铺镇、意溪镇)的应届小学毕业生;②户籍在湘桥区域外且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填写完毕,按系统提示仔细校对填报信息后,点击“确定”完成报名(提示:一经“提交”则不得修改报名资料),同时系统将按报名顺序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号,该报名号将作为学生摇号身份识别码。

  温馨提示:因手机可能出现网络不稳定情况,建议使用电脑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2)审核确认

  温馨提示:为确保报名审核工作安全有序,学校将根据报名人数,采取“按‘报名号’段预约时间,错峰编排来校审核”方式组织报名审核工作,“‘报名号’段预约审核时间安排”将于 7 月 18 日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7月19—21日,填报潮州市金山实验学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家长及学生按照“‘报名号’段预约审核时间安排”,带齐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下表)各1份(统一用A4纸进行复印,户口簿复印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素质教育评价书复印首页、五年级成绩页、六年级成绩页。原件查验,复印件上交)到我校进行审核确认。证件及学生信息审核无误的,由学校打印报名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一式2份),家长现场签名确认后,学校和家长各执1份。如审核材料不过关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学校审核确认的,则该生报名信息及报名号无效,系统将以作废处理。

对象类型审核材料备注
政策性招生对象1.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2.毕业凭证(素质教育评价书)。
1.所有材料必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原件查验退回,复印件1份(统一用A4纸复印)上交填报第一志愿学校。
3.韩江东岸湘桥辖区包括桥东街道、磷溪镇、官塘镇、铁铺镇、意溪镇;
4.韩江西岸湘桥辖区包括太平街道(原湘桥街道、西湖街道、金山街道、太平街道)、西新街道(原南春街道、西新街道)、城西街道、凤新街道。
湘桥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韩江西岸湘桥区域学校(含市直小学)毕业的非湘桥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韩江东岸湘桥区域学校毕业的非湘桥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1.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2.毕业凭证(素质教育评价书);
3.父母一方在韩江西岸湘桥辖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合法购房合同及有效交款凭证、法律见证或公证处公证的房产、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鉴证、法律见证或村委会(居委会)证实的《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
湘桥区域外学校毕业的非湘桥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1.在湘桥区签领的《广东省居住证》(父母一方系潮州户籍的免提供此项);
2.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3.毕业凭证(素质教育评价书);
4.父母一方在韩江西岸湘桥辖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合法购房合同及有效交款凭证、法律见证或公证处公证的房产、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鉴证、法律见证或村委会(居委会)证实的《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
5.父母一方已在湘桥区域内工作并在湘桥区或潮州市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资料(基本养老保险需处于在缴状态)。

  (3)信息汇总公示

  7月23日,在公证处等有关部门监督下,对确认符合摇号资格的学生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公示、封存。

  (4)摇号派位

  7月24日上午,在公证处等有关部门监督下进行摇号派位,现场公布摇号结果(摇号地点:潮州市高级实验学校)。

  按湘桥区招生工作安排,湘桥区教育局会同公证处等有关部门,组织我校与潮州市高级实验学校、城南实验中学、城基实验中学4所学校同时电脑摇号招生。按照志愿顺序,从第一志愿起依次逐校进行随机摇号,额满为止。如果该志愿填报某一学校的人数未达到该校的可摇号学位数或剩余学位数,则这部分学生不必摇号,直接录取。余下学位依次在下一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中摇号补充。如果该志愿填报某一学校的人数超过该校的可摇号学位数,则只在填报这一志愿的学生中摇取,以下志愿填报该学校的学生则无机会参加摇号。

  (其中,本校内宿生在录取学生中产生,若已录学生中取得内宿申请资格的学生不足100名,则这部分学生全部录取为内宿生;若已录学生中取得内宿申请资格的学生超过100名,则按照摇号名单顺序,确定取得内宿申请资格排序前100名的学生为内宿生)。

  (5)注册学籍

  7月25日,组织录取学生入学注册。被我校录取学生凭报名表到我校注册。规定时间内没有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空余名额按摇号顺序依次递补,额满为止。如果被第二志愿录取的学生同时达到第一志愿的递补资格,那么该学生将优先获得在第一志愿的录取资格,第二志愿的空余学位也将顺延依次递补。在第一志愿直接录取的学校中若出现空余学位,则在第二志愿录取学生后依次补录,其他志愿方式同上。因学生注册后放弃学位而再次造成的空余学位,不再组织补录。学生一经注册不得参加其他学校的招录。

  三、补充事项

  (一)双(多)胞胎的,家长可以选择几个孩子捆绑同一个号码参加摇号,摇中同时录取,也可以各自填报,各自录取。捆绑同一个号码,须在学校审核时出具双(多)胞胎有效证明,不得用不同孩子姓名多次、多校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摇号、注册资格。

  (二)学生同时被我校和民办学校录取,只能选择其中的1所学校进行注册,否则,经数据比对后,发现学生存在多校注册情况,将取消该生该批次注册学籍资格。

  四、未尽事宜或因特殊原因需作调整事项,以另行“补充通知”为准。

  五、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0768-2256062

  2.咨询时间:7月12日起至招生、注册工作结束,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温馨提示:

  1.招生录取有关内容请及时留意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2.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请所有家长和学生到校办理相关手续时加强对子女的安全管理(一名学生只允许一名家长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