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3〕17号)和《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泰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泰教办基〔2023〕5号)等相关法律、文件规定,结合我校自身情况,依法、依规操作,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条件
小学一年级新生:
(1)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2)具有泰州市主城区户籍或主城区有房产且学生户籍与房产证上户主在同一户号上。
(3)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在主城区相对稳定工作(截止2023年7月31日,6个月的务工或经商)的证明:①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②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③有主城区居住证。
初中一年级新生:
(1)2023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2)具有泰州市主城区户籍或主城区有房产且学生户籍与房产证上户主在同一户号上。
(3)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在主城区相对稳定工作(截止2023年7月31日,6个月的务工或经商)的证明:①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②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③有主城区居住证。
三、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新生155人。
初中一年级新生880人(其中:西校区520人,东校360人;含小学直升185人)。
四、收费标准
小学每学年14200元/生;初中每学年18400元/生;
学段↓ | 收费单位:元/学年;【XSC.CN制表】 | ||
小学 | 学费↓ | 住宿费↓ | 备注↓ |
14200 | / | / | |
初中 | 学费↓ | 住宿费↓ | 备注↓ |
18400 | / | / |
说明:从今年新初一起,初中东西校区均为小班化教学,东校区每班不超过36人,西校区每班不超过40人,统一收费,统一管理,报名时仍分东西校区报名。
五、工作流程
1.报名:登录泰州市阳光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按海陵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于7月15日—18日进行网上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也可以带齐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小学毕业证书、小学素质报告书于7月15日—18日来我校现场,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上报名。(友情提醒:网上报名时,系统中初中东、西校区不能兼报)
2.录取: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
说明:
(1)当报名人数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全部被录取,直接公布录取结果。
(2)当报名人数超过我校招生计划数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将按小学部、初中东校区、初中西校区顺序进行。
(3)电脑派位由区教育局制定电脑随机派位招生操作规则,组织电脑随机派位招生,公证机构全程参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电脑随机派位时,双胞胎(多胞胎)家长和学生可自愿申请将“双胞胎(多胞胎)学生绑定”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同时被派中或同时不被派中两种结果);也可不申请绑定,分别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5)公布、上报录取名单,经教育局核准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6)未被录取的学生,可于22日-25日到所属施教区学校现场报名公办校。
3.注册缴费:
小学:7月22日
初中:7月23日—24日
家长凭《入学通知书》,在学校通知的时间内到校完成确认、缴费、注册;逾期未到校完成确认、缴费、注册的学生视同放弃处理。
4.入学报到:
(1)8月28日—30日学校按照要求做好阳光均衡编班工作,杜绝大班额。
(2)开学一周内,做好招生统计汇总审核工作,按要求将相关数据提交省招生监管平台。
六、其它有关说明:
我校是一所封闭管理的寄宿制民办学校,且学校门前南通路车流量较大,出于学生出行安全与统一管理的考虑,我校规定:除学校所在地京泰路街道、苏陈镇学生(凭户籍证明)和我校教职工子女外,其余学生均由学校提供宿舍和床位,不得走读。
七、联系方式
微信公众号:泰州民兴jstzmxzx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小学部:郭老师15061071000
初中东校区:李老师13641592890
初中西校区:王老师13961062088
办公室:0523-86278908
教育局监督电话:
0523—86998283
0523—86998268
学校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海姜大道)19号、21号,火车站前京泰路口(温泰市场向东2公里处)。乘坐1路、9路、36路、37路、901路、K8路公交汽车均可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