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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潍坊高新区金马公学招生简章(附招生范围)

2023-07-08 00:39:06  来源: 潍坊高新金马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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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市有关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根据《潍坊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潍高教字〔202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23年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片区

  (1)金马路以东、渤海路以西、梨园街以南、桂园街以北;

  (2)十甲路以东、渤海路以西、健康东街以南、梨园街以北(不含祥泰世家东区)。

  三、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招收10个班。初中一年级招收2个班。

  四、招生条件

  1.招生办法

  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优先招收本校片区内第一批次人员,之后若还有空余学位,可招收本校招生片区内第二批次人员。若第二批次报名人员超过空余学位,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配学位。

  2.招生批次

  (1)第一批次。主要指房户一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包含下列情况: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按搬迁前房产(户口簿、拆迁合同等)所在片区申请学位的;
学生及父母名下在潍坊市区(包含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滨海、峡山、经济)无房产,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
房屋权利人为共同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上只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或适龄儿童,父母或适龄儿童的份额在50%及以上,且房户一致的;
高层次人才子女。主要包括潍坊市引进的高端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潍坊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子女及符合《潍坊高新区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暂行办法》(潍高发〔2016〕3号)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现役军人子女。主要包括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工作满10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子女;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2)第二批次。主要指学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但学生户籍不在此房产上的(以下简称“单房产”)人员子女。包含下列情况:

  ①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申请按现居住地所在片区(与原住村不同片区的)学校申请入学的;

  ②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内购置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

  五、公办学校招生流程

  1.信息采集、审核。家长可登录“潍坊高新入学”报名平台(登录方式附后),完成信息采集或修改。信息审核结果通过报名平台或手机短信反馈。

  2.学位申请。7月10日—7月16日,家长登录“爱山东”或“潍坊高新入学”报名平台,确认或选择公办学校学位。

  3.学位安排。7月17日—7月31日,分批次进行学位安排。

  4.公示结果。8月1日。

  5.入学办理。完成学位分配的,家长可通过“潍坊高新入学”平台获取电子版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于8月12日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又未书面说明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具体见学校入学须知)

  6.阳光分班。8月28日前,学校统一使用入学平台的编班模块进行均衡阳光分班。分班时,邀请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参与,及时公布分班结果。有条件的学校,学生、教师分班要同步进行。

  六、温馨提示

  1.新生入学均需通过“潍坊高新入学”信息采集平台填报信息,否则将无法获取学位。无法进行网络报名的学生,可带齐相关证件,到学校请招生人员帮助完成信息采集。

  2.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户口簿》《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2022年7月1日至开学前,上述证件新登记或信息发生变化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3.学校片区内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期房(未交付入住)等,不作为入学依据。

  4.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5.对于因新建学校划片调整、民办学校改制后的公办学校导致多孩不同校的情况,在坚持一孩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二孩享受同类情况优先协调、三孩享受直接安排政策;也可根据家长意愿和学位情况,安排一孩(二孩)转学至二孩(三孩)所在校就读,减轻学生求学和家长接送负担。

  6.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潍坊高新入学”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按规定入学。

  7.潍坊聋哑学校招收听障学生;潍坊盲童学校招收视障学生、孤独症儿童。符合以上条件、范围的儿童,家长于7月9日上午持子女残疾人证、户口簿、已有的医学检查资料和医院病历(智障儿童、孤独症儿童携带近半年内智力评估和生活能力测试等资料),带子女到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地址:潍城区友爱路2219号,潍坊聋哑学校院内,联系电话:8332662)进行入学评估鉴定。聋哑学校招生电话:8332662,盲童学校招生电话:8381623。

  七、潍坊高新入学招生平台登录方式

  家长可选择下列方式中的一种,进入潍坊高新区教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教育服务平台”),按提示操作即可。

  1.微信公众号登录入口:微信搜索“潍坊高新教育”公众号,或扫描“潍坊高新教育”二维码(附后),进入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教育服务”,选择“我要入学”,进入教育服务平台,点击“中小学招生”。

  2.微信小程序登录入口:微信搜索“潍坊高新入学”微信小程序或微信扫描小程序二维码(附后),进入教育服务平台,点击“中小学招生”。

  3.浏览器访问:https://wfgxedu.wfgxic.com/。

  金马公学招生电话:

  小学0536-5125703(工作日)

  13455612180

  18763600148

  初中17353606491

  0536-5125757(周末及节假日)

  联系人:

  小学韩老师李老师

  初中殷老师

  报名平台技术咨询电话:8816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