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3〕4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石教函〔2023〕18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品德高尚、行为规范、知识丰富、身心健康、勇于创新”的育人目标,特制定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高中2023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招生计划人数:30人。
(二)招生范围: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等五区初三应届毕业生。
二、自主招生类型及报名条件
(一)自主招生类型:人文类
(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1 | 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
2 | 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品学兼优,或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 |
3 | 所有参加自主招生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中考。 |
三、自主招生选拔和录取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6月23日至6月24日(每天8:00至20:00)登录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www.sjy.net.cn),点击“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名学生只允许报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学校。
(二)资格审核
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评审专家组对报名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初审结果于6月26日发布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学生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测试。
(三)选拔办法
入围学生携带《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表》、身份证、中考准考证、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到学校参加自主招生选拔。
1.测试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
考试时间:6月27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红旗大街601号十七中南校区(红旗大街与汇丰路交叉口东南角)
2.面试
时间:6月28日上午9:00—11:30
面试内容:主要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创新和实践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考查学生情感、态度及价值观方面的素养。
面试地点:红旗大街601号十七中南校区(红旗大街与汇丰路交叉口东南角)
(四)录取
1.根据“测试”成绩和“面试”表现最终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拟录取学生名单将于6月29日上午12:00前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2.7月2日前,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与拟录取学生及家长签署《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自主招生志愿书》。
3.中考成绩公布后,获得学校自主招生拟录取资格学生的中考成绩超过石家庄市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120分以上,给予正式录取。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同时正式录取学生名单报石家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
4.7月3日,正式录取的学生携带本人中考准考证到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报到,办理入学手续,享受统招生待遇。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石家庄市第十七学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面组织实施。
(二)监督检查
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601号(红旗大街与汇丰路交叉口东南角)
咨询电话:13363860917
投诉电话:13722995670
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