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武清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和《2023年高村镇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高村初级中学招生简章。我校2023年招生入学办法如下:
一、招生时间:
㈠高村本镇小学毕业生集体办理时间:
2023年7月2日上午8:00
㈡其他符合条件学生的办理时间:
2023年7月2-3日8:00-11:00 14:00-17:00
二、招生范围:
高村镇内所辖下述社区或行政村:牛镇新苑社区、台头新苑社区、高村、兰城村、后侯尚村、任庄村、碱厂村、永兴庄村、中汉村、大周村、小周村、里老村、田户村。以下简称高村镇内两社区及十一行政村。
学校名称↓ | 学校性质↓ |
武清区高村中学 | 公办学校 |
三、招生地点:
㈠本镇小学毕业生:第一、二、三中心小学
㈡其他符合条件学生:高村中学
四、招生条件及准备资料
㈠具有高村镇内两社区及十一行政村常驻户口、我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系统打印的《天津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
㈡具有高村镇内两社区及十一行政村蓝印户口、我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房屋居住的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系统打印的《天津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
㈢在高村镇内两社区及十一行政村居住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我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务工证明原件、合法居所(住、租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连续6个月以上社保缴费证明、系统打印的《天津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
㈣凡具有高村镇内两社区及十一行政村常驻户口(包括蓝印户口)在外省市就读的六年级学生,申请回我区升学的,须在学籍所在地学籍管理系统中办理小学毕业流程(不要办理在当地升学流程),持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等)、需要提供学生全国系统学籍号(G或L+18位数字)。
㈤凡有高村镇内两社区及十一行政村常驻户口(包括蓝印户口)在武清区内其他镇街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学生,申请回我镇升学的,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房屋居住的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系统打印的《天津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
五、招生办法:
㈠家长提供户籍材料审核办法:
1、我校将派遣招生教师深入所辖的三所小学(一小、二小、三小)审核学生报名资料并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各小学提前通知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准备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簿首页与学生本人页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在复印件学生本人页面右上角用铅笔注明招生专用编号。
2、随迁子女: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务工证明原件、合法居所(住、租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连续6个月以上社保缴费证明原件;装订复印件时,需要把学生户口页作为首页、居住证复印件为第二页、务工证明原件为第三页、合法居所(住、租房)证明复印件为第四页、连续6个月以上社保缴费证明原件为第五页,持有其他证件复印件附后再装订。在复印件学生本人页面右上角用铅笔注明招生专用编号。
3、招生时上述两项复印件按照顺序从小到大放在一起排序、上交。
㈡我镇毕业学生的所属小学提供的材料审核办法:
我镇小学需为毕业生提供《天津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该毕业生需在《天津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右上角用铅笔招生专用编号,上交时按照专用编号顺序从小到大排序。
㈢招生教师查验户口簿、房产证等原件后,当场退回。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收取其本招生办法㈠户籍材料复印件和㈡《天津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原件,按照招生专用编号顺序从小到大放在一起分别排序、交回我校。
㈣在武清区其他镇街、在外省市就读的具有高村镇内两社区及十一行政村常驻户口(包括蓝印户口)六年级毕业生招生办法:
1、凡有高村镇内两社区及十一行政村常驻户口(包括蓝印户口)在武清区内其他镇街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学生,申请回我镇升学的,持户口本、房屋居住的有效证件、系统打印的《天津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7月2-3日,到高村中学教务处办理。届时持我校开具的建籍证明,交至原就读小学对应升学的镇街初中校。
2、凡具有高村镇内两社区及十一行政村常驻户口(包括蓝印户口)在外省市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申请回我区升学的,须在学籍所在地学籍管理系统中办理小学毕业流程(不要办理在当地升学流程),持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房产证等)、需要提供学生全国系统学籍号(G或L+18位数字)。7月2-3日,带齐上述材料到高村中学教务处办理。
工作日咨询电话:22221626—8004,节假日咨询电话:18902090182;暑假后计划转入我校八、九年级学生在7月2-3日电话备案登记。此公告会在我校校门口显著位置张贴,请家长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