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嘉学校于2006年创办,海嘉校名意喻“海纳百川,嘉言懿行”。海嘉的愿景是做全人教育的典范,根深中华,心怀天下,培养每一个孩子在变幻的世界中,成为推广多元文化间互相理解、尊重及共融的使者。
天津市海嘉学校于2017年在滨海新区生态城建校。秉承“让孩子因为我们而幸福”的教育理念,在开足开齐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的前提下,采取沉浸式、探究式的教育教学模式,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
一.招生范围
天津市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另招收外省户籍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港澳台、外籍人员子女。
二.招生计划
一年级28人
三.招生方式
按照天津市教委和滨海新区教体局统一安排,集中受理学生报名,如符合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将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随机派位过程将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为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即新入学学生的父母,其中一方(或双方)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受理其子女有关入学申请。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8日、7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3:30
2.报名材料
①填写入学申请表,需由父母陪同并签字(在校区招办或办事处填写);
②健康记录表;
③1寸近期蓝底照片3张;
④学生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护照和有效签证原件及复印件(按各自类别分别提供);
⑤父母双方/监护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和有效签证(如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⑥户籍是外省市的学生申请入学除上述①—③项,另需提供:
A | 父母其中一方的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
B | 居住证持有人及随迁子女的户口(户籍地)簿及随迁子女与居住证持有人关系的相关证明; |
C | 居住证持有人及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住的证明,包括房地产所有权证、商品房购买合同(二手房买卖协议)及契税发票、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 |
D |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 |
E |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
五.学费信息
学费100000元/学年
六.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22-67139298 17622959781
地址:天津生态城明盛路226号天津市海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