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招生计划
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2023年哈工大附中小学部(工程校区)招生总计划人数:200人(含直升学生91人)。
※备注:只能选择一所校区,不能兼报。
02、招生范围
1.符合直升及优抚政策的适龄儿童。
2.依据上级“民办小学、民办初中要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县(市)学生(户籍或学籍在审批地)入学需求”政策要求,优先满足南岗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需求。
3.在具有南岗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人数小于除直升剩余招生计划数(电脑派位数)时,如有剩余计划可以招收南岗区域内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报名。
03、招生对象
招收入学前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有一定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04、报名时间
6月6日至6月11日 | 请家长通过微信公众号登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了解民办中小学招生的相关要求和报名流程。 |
6月12日8:00-14日8:00 | 依据上级“民办小学、民办初中要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县(市)学生(户籍或学籍在审批地)入学需求”政策要求,符合相关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可登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择填报1所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真实、完整、清晰地提交报名所需要的所有资料,报名截止后不得变更或放弃已选择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 |
6月17日18:00前 | 通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公布哈工大附中南岗区户籍适龄儿童已报名人数。请家长登录平台了解情况。 |
6月17日20:00-19日8:00 | 哈尔滨市九区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请登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如果南岗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哈工大附中将第一次接受跨区(仅限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的适龄儿童报名。 |
6月21日18:00前 | 请哈尔滨市九区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的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查阅哈工大附中第一次跨区报名人数。 |
6月27日20:00-29日8:00 | 对第一次跨区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的,请哈尔滨市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民办义务教育校招生服务平台”,将第二次接受跨区(仅限其他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的适龄儿童报名。 |
7月1日18:00前 | 请哈尔滨市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的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查阅哈工大附中第二次跨区报名人数。 |
7月2日-7月5日 | 区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已报哈工大附中的适龄儿童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取消其报名资格。 |
7月7日 | 公布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哈工大附中实际报名人数和名单。 |
7月10日 | 进行电脑随机录取(直接录取及随机录取)。区教育局通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依据哈工大附中的招生计划数,在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共同监督下进行电脑随机录取。 |
7月10日 | 直接录取。对本区报名人数不超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随机派位招生计划的,区教育局将选择直接全部录取。对跨区(1-2次)报名人数少于剩余计划数的,也选择直接全部录取。 |
7月10日 | 随机录取。对于本区报名人数超过随机派位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招生计划(进行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数)的100%。由电脑随机生成录取顺序号,公示录取顺序号,按计划数顺次录取。跨区(1-2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的,按剩余招生计划数100%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由电脑随机生成录取顺序号,公示录取顺序号,按计划数顺次录取。 |
7月11日8:00-13日12:00前 | 交费确认。对直接录取和取得随机录取(在计划数序号内)资格的学生进行交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录取。对放弃录取的名额,以短信、电话等形式按随机录取序号顺次通知家长交费,在7月15日15:00前录满(完)为止。 |
7月17日 | 公布录取结果。由区教育局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公布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确认录取名单。同时,将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公办学校就学。 |
8月26-27日 | 电脑随机分班。通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对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进行电脑随机分班。 |
注:上述部分时间安排省、市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省、市具体通知为准,请家长及时关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05、报名方式
请登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查阅哈工大附中招生的相关要求和报名流程,并按时间要求网上报名。
06、交费确认
7月11日8:00-13日12:00,对直接录取和取得随机录取(在计划数序号内)资格的学生进行交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录取,对放弃录取的名额,以短信、电话等形式按派位序号顺次通知家长交费,在7月15日15:00前录满(完)为止。
07、分班时间
8月26-27日,通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对2023级新生进行电脑随机分班。
08、学费标准
学段↓ | 收费单位:元/学年;【XSC.CN制表】 | ||
小学 | 学费↓ | 住宿费↓ | 历年收费标准↓ |
28,000 | / | 点击查看 |
09、学校地址
南岗区华山北路167号
10、咨询热线
0451-86418782、8641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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