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
1.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 具备鹿城区或龙湾区户籍; |
(2) | 父母持有鹿城区或龙湾区不动产权(住宅性质); |
(3) | 父母有一方在鹿城区或龙湾区办有浙江省居住证; |
(4) | 如未办理居住证的,父母有一方在鹿城区或龙湾区办有临时居住证并在市区缴纳社保一年以上; |
(5) | 依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可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对象,如驻温部队军人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回归温商子女、华人华侨子女、港澳台籍和外国籍人员子女。 |
3.其他县、市区符合户籍、产权等要求学生可咨询学校招生办报名事项。
2、优先录取
依照政策需要照顾的对象,如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英烈子女、省绿叶奖获得者子女、区级及以上劳模子女、区级及以上名师、“三坛”、优秀骨干教师子女、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明文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以及本学校的教职工子女。(向龙湾区教育局报名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材料准备
1.鹿城区或龙湾区户籍生:
户口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及婚姻证书等。
2.鹿城区或龙湾区产权生:
房屋产权证、户口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及婚姻证书等。
3.鹿城区或龙湾区居住生:
户口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及婚姻证书、居住证或其他相关依据。
(其他区域报名材料请具体咨询)
4、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招生196人(含教职工子女、各类照顾录取对象),实施每班28人的小班化教育(学校鼓励并实施“跳级生”制度,此类学生不受班额限制)。
5、招生对象
1.网上报名:
通过手机APP“浙里办”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事项或“入学掌上通”应用进行入学报名。
2.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6月5-7日9:00-21:00
(2)第一轮录取缴费:6月17日前
(3)第二轮补招报名:6月19日前
(4)第二轮录取缴费:6月22日前
6、温馨提示
1 | 每生可选报1所或2所符合报名条件的民办学校。 |
2 | 预录取学生家长请关注学校短信或电话通知。 |
3 | 预录取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否则视同放弃。 |
4 | 空出的学位将从未被任何学校预录取的对象中按序依次递补,被任意一所民办学校预录取的报名对象,不再具有递补机会,因此同时选报2所民办学校的家长需慎重考虑。 |
7、收费标准
按学期收取,每生每学期约31000元(以物价部门审核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