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招录报名
报名范围:鹿城区和瓯海区适龄儿童(少年)
初中段报名:6月2日—4日(每日9:00-21:00)
小学段报名:6月5日—7日(每日9:00-21:00)
首轮摇号:6月15日
首轮缴费确认:6月16-18日
报名条件
初中(招收国际方向的学生)
招生对象:2023届小学应届毕业生。
1 | 学籍生 | 已在鹿城区或瓯海区小学建立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
2 | 户籍生 | 鹿城区或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少年;或父母一方具有鹿城区或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少年。 |
3 | 产权生 | 父母其中一方持有鹿城区或瓯海区不动产(住宅性质)或商品房购房合同(须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 |
4 | 居住生 | 居住在鹿城区或瓯海区的新居民子女,其父母一方已在鹿城或瓯海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未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其父母一方须在鹿城区或瓯海区办理居住登记并缴纳社保。) |
5 | 优待生 | 鹿城区和瓯海区区域内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的子女。鹿城区和瓯海区区域内烈士子女、现役军人等优待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办有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温商回归人员的子女、“飞地”人才的子女。 |
小学
招生对象: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2016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要持有经区教育局核准同意缓入学证明的儿童);
1 | 户籍生 | 适龄儿童本人具备鹿城区或瓯海区户籍;或父母一方具有鹿城区或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
2 | 产权生 | 父母其中一方持有鹿城区或瓯海区不动产(住宅性质)或商品房购房合同(须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 |
3 | 居住生 | 居住在鹿城区或瓯海区的新居民子女,其父母一方已在鹿城或瓯海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未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其父母一方须在鹿城区或瓯海区办理居住登记并缴纳社保。) |
4 | 优待生 | 鹿城区和瓯海区区域内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的子女。鹿城区和瓯海区区域内烈士子女、现役军人等优待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办有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温商回归人员的子女、“飞地”人才的子女。 |
第二批补录报名
报名范围:不受区域限制,可招收温州全域各县(市、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间:6月19日(每日9:00-21:00)
收费标准:初中部学费43500元/学期;小学部学费32000元/学期;
小学部:0577-85887899
初中部:0577-86299077
微信同号:18957782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