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龙南市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教科体字〔2023〕7号】等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龙南市第四中学实际,现将龙南四中2023年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严格控制招生规模,规范各学段招生行为,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确保适龄学生全部入学。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控规招生”原则,严格控制招生规模,确保适龄少年全部按时入学。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龙南市第四中学将通过学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及时提醒家长按招生时间安排在“龙南数字教育平台”上传报名资料,学校审核材料,学生录取后及时通知家长,及时公布有关招录信息。
三、招生范围
新都社区、五里山社区、金虎村;大罗社区的腾龙路西侧部分;大罗社区的105国道东侧部分。(红色虚线内区域)
四、招生计划
根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要求,由教育主管理部门核定招生数并开展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
五、学位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持有房产、户籍的少年
1.家庭有学区内房产的少年。
父母(法定监护人)所有的不动产权证,提供家庭户口簿。如提供购房合同和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还要提交入住材料(即近3个月水、电、气等缴费凭证)。
2.有学区内户籍的少年。
少年户籍地址属于城区的,提供少年本人和父母(或监护人)户口簿、不动产登记证,落实“双一致”原则,即少年户口地址、与房屋产权地址(或家庭实际住址)一致,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保障性住房使用权人为其父母。
(二)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为外省外县的)
1.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提交父母(法定监护人)在龙南市的居住证(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固定住所有效证明(租住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家庭户口簿等,到经商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入学。
2.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提交父母(法定监护人)龙南市的居住证(或务工的合法用工合同、按规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如没缴纳社保则附上近三个月务工工资的银行流水),固定住所有效证明(租住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家庭户口簿等,到务工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入学。
(三)零散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本市户籍非龙南镇与城市社区的)
提交近半年固定住所有效证明(租住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水电费凭据等),以及家庭户口簿等。由学区学校调查核实入学。
六、招生办法
1.按照“①在学区有房产、户籍的人员(含军人子女等政策性优待人员)→②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③零散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的顺序依次招生录取。
2.若学位不足,则由市教科体局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凡不愿意到指定接收学校就读、不服从录取结果或不服从统筹调剂结果的,不再重新安排。
七、报名方式
规定时间内在“龙南数字教育平台”上传报名资料,再经学校核验确认。
1.电脑版网址:
家长关注“龙南数字教育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入学报名”菜单。家长首次登录需要注册账号,注册完成后才可以提交报名信息。
3.赣服通可查询:打开赣服通,选择龙南分厅→找服务→主题服务→龙南文化教育→办理业务“龙南新生入学”→龙南数字教育平台。
4.请各位家长在网上学位申请前认真阅读《龙南市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若出现网上申请信息与实际信息不一、伪造提交虚假材料等情况,后果由申请人及家长负责。
八、咨询电话
0797-2064821
九、工作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5月1日-5月10日 | 学校公布招生方案 |
5月16日—6月10日 | 家长在“龙南数字教育平台”上传报名资料 |
6月11日-6月25日 | 学校审核材料、调查核实,进行预录取 |
7月5日前 | 学校公布平台审核名单 |
7月6日-7月9日 | 进行预报名登记 |
8月下旬 | 开展入学教育 |
8月30日-31日 | 开学报到 |
十、其他
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