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仑区教育局仑教〔2023〕41号《关于做好2023年北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制定本招生简章。
01、招生人数:
一年级新生10个班(420人)
02、招生对象:
1、地段生: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未接受过义务教育,具有新碶街道户籍,绍成小学学区内有效房产,房主系学龄儿童合法第一监护人。
东至中河、南至黄山路、西至岩河、北至华山路地段;东至岩河、南至泰山路、西至松花江路、北至恒山路地段;东至新大路、南至泰山路、西至岩河、北至黄山路地段。
2、非地段生,根据目前排摸情况,本校地段生数额已远超招生计划数,暂停招收非地段生。后期根据地段生招收实际情况,若有学位余额,另行通知。
3、春晓、梅山、白峰、郭巨街道货币安置拆迁户子女,凭拆迁协议、父母有效房产和户口簿到绍成小学现场确认报名,组合安置的货币安置项需占50%以上。
4、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包括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市(区)人才子女、区“港城能匠”子女、区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子女等,根据国家、省、市及我区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安排入学。
03、报名办法:
(一)统一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区义务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有三种报名办法:
(1)5月18-19日7:30-22:30,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进行报名;
(2)进入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通过“微服务”栏目进入“新生报名”进行报名;
(3)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检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进行报名。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绍成学区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入学的依据之一。
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可以到四明山路151号绍成小学接受现场报名指导(已在网上完成报名的不用再到现场确认。不接待插班生报名),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等有效原件资料。时间为5月19日上午8点30分到11点,下午12点30分到16点整。
(二)统一信息核验。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信息虚假,将直接影响适龄儿童的正常入学。报名结束后,监护人不能在招生管理系统更改志愿等信息资料。区教育局和学校负责对报名儿童的基本信息核验。信息核验不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我校进行现场补报名。
04、录取办法:
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公平和公正,继续执行如下政策。
(1)适龄儿童监护人的有效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
(2)若同一套房子内尚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该套房产不能作为学区房。
(3)录取顺序:
① | 适龄儿童监护人在绍成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自然村村民(若已拆迁不再享受村民优待); |
② | 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但儿童与同一户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绍成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 |
③ | 春晓街道、梅山街道、白峰街道、郭巨街道货币安置拆迁户子女,其监护人在绍成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 |
④ | 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由区教育局在本街道内调剂安排学校就读,如本街道内学校无学位余额,则由区教育局跨街道调剂安排。 |
上述①~④顺序位学生录取过程中,当符合条件报名学生数未超过我校可录取学生数时,按以上顺序依次录取,当某一顺序位报名人数超过我校学位余额数时,按落户本街道时间先后(指适龄儿童户籍)确定录取学生,满额为止。后续顺序位报名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在本街道内学校进行调剂录取,如本街道内学校无学位余额,由区教育局跨街道调剂安排。适龄儿童户籍在报名时间要求之后至8月31日之前迁入的,需到学校现场登记,若地段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在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基本原则、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
(5)为解决我校地段生超招生计划数情况,本年度由宁波东海实验学校接纳我校地段生4个班约160个学位。至新生报名前符合绍成小学入学条件的地段生(第一顺序位录取的地段生)均可选择东海实验学校报名。报名后由系统自动匹配兼报绍成小学。当选择东海实验学校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未被录取学生由我校按原顺序位进行录取。学生报名区内除东海实验学校外的民转公学校未进,回绍成小学,不再按原顺序位录取。
(6)延缓入学。满7周岁(2016年9月1日前出生)而未入学的大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暂缓入学证明。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新碶街道社会事务科批准后,到我校现场备案。
05、网络报名温馨提示:
1、报名前把所有的证件:户口本(学生本人页、学生父母页、房产所有人页)、房产证、学前教育登记卡(非必需)、宁波市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非必需)等拍成清晰完整照片,准备上传。
2、户籍迁入时间请填写落户新碶街道的时间(中途迁出过新碶街道的,填写迁回的时间)。
3、有关房产:
⑴房子是祖辈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孩子户口在祖辈家,填祖辈的房产证。
⑵学区房是夫妻按份共有,但夫妻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必须上传结婚证。除非跟孩子同一个户口簿的家长占房比例超过50%。
(3)用村里祖辈房子入学的,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一定要上传村里的证明,内容包括人员是否是村民,居住地(自建房)是否在村里等。若已拆迁不再享受村民优待(向家村适龄儿童报名请上传村委会提供的未拆迁证明。有学区内房产的,以房产证为准)。
咨询电话:
0574-86835253 张老师
0574-86881498 柴老师
监督电话:
0574-86896966 钱老师
0575-55008193 夏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