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松花江中学位于新碶街道凤洋一路846号,是一所城区公立初级中学。学校创办于2004年,校园占地面积28897平方米,建筑面积16700平方米。学校环境优美,各功能区布局合理,现代化教学设施设备俱全,为学生创设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学校目前有二十四个班级,师生一千余人。
根据北仑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北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仑教〔2023〕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北仑区松花江中学2023年秋季七年级招生简章。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生人数
七年级计划招生8个班,共计360名学生。
二、招生时间
地段生网上报名:2023年5月23日—24日(7:30—22:30)
申请积分生网上报名:2023年5月26日—27日(7:30—22:30)
三、招生入学咨询电话:
教务处:0574-86809102王老师、陈老师
四、招生对象:应届小学毕业生
(一)新碶街道户籍的我校地段生。
(二)春晓、梅山、白峰、郭巨街道货币安置拆迁户子女,在我校招生服务区内拥有有效房产(组合安置的货币安置项需占50%以上,凭拆迁协议、父母有效房产和户口簿到我校现场确认报名,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24日8:30—16:00)。
(三)申请地段生:北仑区户籍,在新碶街道我校招生服务区内拥有有效房产;如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申请地段生参加民办或民转公转制学校报名,则不再享受申请地段生资格。申请地段生须先通过招生管理系统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再随带户口本和房产证等到我校现场登记,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24日8:30—16:00,地点:致远楼三楼教务处。
(四)非北仑户籍申请积分入学学生。
(五)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包括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由区教育局根据国家、省、市及我区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统一协调安排入学。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区政府人才引进子女等由区教育局统一协调安排入学。
五、报名方式
(一)统一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区义务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有三种报名办法:
1.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进行报名;
2.进入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通过“微服务”栏目进入“新生报名”进行报名;
3.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检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进行报名。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我校招生服务区内的房产信息。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可以到学校现咨询场报名。
(二)统一志愿填报。我校地段生可以在我校或区内民转公转制学校和镇海中学甬江校区初中部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非北仑区户籍的申请积分生可以在我校或区内民转公转制学校和镇海中学甬江校区初中部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
(三)统一信息核验。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信息虚假,将直接影响学生的正常入学。报名结束后,监护人不能在招生管理系统更改志愿等信息资料。区教育局和学校负责对报名学生的基本信息进行核验。信息核验不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到相关学校进行现场补报名。
(四)统一咨询补报办法。
1.针对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且符合我校招生报名条件的可以到学校现场咨询后报名,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并将原件提前拍照手机保存;积分入学学生还须随带积分相关证明材料,并将原件提前拍照手机保存;
2.现场咨询时间:
地段生:5月24日8:30—16:00;
申请积分生:5月27日8:30—16:00;
3.报名地点:致远楼三楼教务处。
六、招生录取
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公平和公正,继续执行如下政策:
(一)适龄儿童监护人的有效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
(二)若同一套房子内尚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该套房产不能作为学区房。
(三)各义务段学校地段生(户籍原则上在本街道内)录取时按下列顺序招生:
1 | 监护人在我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自然村村民(若已拆迁不再享受村民优待政策); |
2 | 监护人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但学生与同一户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我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 |
3 | 春晓街道、梅山街道、白峰街道、郭巨街道货币安置拆迁户子女,其监护人在我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 |
4 | 监护人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由区教育局在本街道内调剂安排学校就读。 |
(四)有序控制申请地段生。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招收的“申请地段生”的人数为七年级新生人数的3%,我校在招录完成地段生后若学位余额不足招生计划的3%,则根据实际学位余额招收。若报名人数未超过可招收人数,可直接录取,若超过可招收人数,则通过公开摇号方式产生录取名单,具体操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实施。申请地段生若参加民转公转制学校或民办学校报名的,则不再享受申请地段生资格。
(五)报名我校的申请积分生,按照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出台的《2023年北仑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公告》的规定执行。申请积分入学学生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当积分相同时,有有效房产的优先。报名民转公转制学校或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同类靠后原则,优先录取未报名民转公转制学校或民办学校的学生。
(六)在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基本原则、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