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山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中山市南朗旗风学校实际,特制定《中山市南朗旗风学校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年级 | 班数 | 班额 | 本校对口直升计划 | 属地镇街计划 | 属地外计划 | 教职工子女计划 |
小一 | 4 | 50 | 155 | 45 | 0 | |
初一 | 2 | 40 | 60 | 20 | ||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符合南朗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二)法定监护人在南朗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三、入学程序
(一)登记入学信息。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19日9时至6月1日24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3日9时至6月1日24时,“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时核验信息,或按要求上传资料。
(二)志愿填报。信息登记后,即可填报志愿。“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会按审核通过的入学信息和民办学校志愿类型,列明学生可选报的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志愿不分先后。选报中山市南朗旗风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学校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
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等情况。
(三)入学信息审核。“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出生证、居住证、学籍等四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街道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学校在6月5日前完成入学信息审核。
(四)新生录取
小学按属地镇街内计划执行录取,初中按本校对口直升计划执行录取,若有剩余学位再按属地镇街内计划执行录取,仍有多余学位执行镇街外计划执行录取,本校教职工子女自愿报读本校的,优先录取;对录取情况有疑问的,可咨询学校招生领导小组。
(五)入学注册。6月3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法定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由镇街安排入学。
(六)补录。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须公开进行补录,未注册的学生可在7月3日9时至7月7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亲兄弟姐妹,再次录取在本镇街居住生活的人员子女,录满为止,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四、收费标准:小学学杂费5900元/期;初中学杂费6490元/期;
年级 | 收费类别 | 收费标准 |
一年级 | 学杂费 | 5900元/期 |
七年级 | 学杂费 | 6490元/期 |
代 收 费 | 校车接送 | 1500元/期 |
伙食费 | 1500元/期 | |
校服(小学) | 230元(两冬,两夏) | |
校服(初中) | 300元(两冬,两夏) |
五、校车接送
南朗街道内有校车接送。
六、学校地址
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街道南朗村官朗街23号
电话:0760-86627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