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对黄岛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校简介
黄岛小学现有教学班35个,学生1538人,在编教职工78人,其中青岛市优秀教师2人、青岛市教学能手3人、学科带头人1人、优秀专业人才3人,区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20余人次。
黄岛小学占地30.5亩,建筑面积15358平方米。学校专用教室及配备齐全,配有游泳馆、录播教室、校园电视台等现代化场馆,校园内四季常青,四季花开,环境清新宜人,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学园、花园与乐园。
学校始终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让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的办学理念和“打造岛城一流的现代化学校”的办学目标,促进教师队伍成长,不断提高学生素质,学校的诗教和创客——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两大特色熠熠生辉,学校先后获得了“全国尝试教学法示范学校”、“全国后勤先进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山东省绿色学校”“齐鲁诗教先进单位”、“青岛市高水平现代化学校”、“青岛市数字智慧化校园”、“青岛市AAA健康校园”、“青岛市文明校园”、“青岛市四星级阳光校园”、“青岛市校园文化建设示范校”等50多项荣誉称号,学校连续九年在新区教育综合考核中荣获优秀等级。团结务实的黄岛小学,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铸就明日岛城学校新品牌。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学校招生范围
1.刘公岛路以北和祟明岛东路南北路段以东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居住在小石头社区、徐戈庄社区、十字路园社区的适龄儿童。
四、新生学位类型
全区公办小学、初中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宅情况将本区新生学位类型分为5类,按录取优先级由高到低依次为:
学位类型1 | 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 |
学位类型2 | 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不一致,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
学位类型3 | 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儿童及其监护人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 |
学位类型4 | 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
学位类型5 | 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租房居住。 |
五、报名方式
全区公办、民办中小学继续实行招生报名“一网通办”。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本人手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进行注册及身份认证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采集、证明材料上传和志愿学校填报等报名工作。
“一网通办”的具体操作见网上报名指南,家长可关注“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或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www.xihaian.gov.cn)”查询,路径如下: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与镇街信息公开—区教育和体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
特别提醒
1.报名平台在每个报名阶段的首日0:00开放,直至每个报名阶段最后一天的24:00关闭。除补录阶段外,其他报名阶段不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2.为避免网络拥堵,建议家长在前两个报名阶段错开报名高峰,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在每阶段的报名信息采集时间段内,家长可随时登录平台修改报名信息。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六、入学材料及审核方式
1.本区户籍的儿童
家长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和儿童父母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进行审核确认;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以及与户籍地址一致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
2.非本区户籍的儿童
儿童父母一方需持有青岛西海岸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之内的居住证(如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属于青岛市,不需要提供居住证);儿童父母一方在新区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或在新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儿童父母一方在新区的劳动合同、社保卡(同时提交由合同单位为其在新区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明细)或在新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的户口簿;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以上入学材料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社保、工商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且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连续满半年。
学校将进一步优化报名信息审核流程,通过大数据比对结合现场审核等方式,提高“一网通办”有效性、便利性。
家长需真实、准确地填报相关入学信息,如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将影响学生的正常录取,只能在补录阶段重新报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七、录取方式及录取原则
学校依据学位类型的优先级和在报名学校的排名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学位类型1、2、4以住宅类房屋产权证办证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当出现办证日期一致时,本区户籍以落户新区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非本区户籍以来新区务工或经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学位类型3以落户新区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学位类型5以来新区务工或经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当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一致时,以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登记日期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补录阶段,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按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八、学校招生日程安排
(一)第一阶段
1.报名范围:
学位类型1、2、3、4的学生。
2.信息采集时间:
5月16日-6月5日。
3.学校审核时间:
6月17日-6月26日。(具体安排请关注学校公众号和招生平台短信通知)
4.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
7月4日。
(二)第二阶段
1.报名范围:
学位类型5的学生。
2.报名信息采集时间:
7月5日-7月8日。
3.报名方式:
家长根据房屋租赁备案地址和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报两个志愿:
一志愿必须为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地址所对应的学区公办学校。请家长如实选择一志愿学校,一志愿填写错误的将直接进入二志愿的录取;
二志愿可根据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报名(二志愿可不受租赁地址及学校划片范围的限制)。
4.一志愿学校审核及录取时间:
7月9日-7月10日。
5.一志愿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
7月11日(未被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请家长关注二志愿学校的审核通知)。
6.二志愿学校审核及录取时间:
7月12日。
7.二志愿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
7月13日。
(三)补录阶段
1.报名范围:
在以上报名阶段未被录取的学生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2.信息采集时间:
7月16日。
3.报名方式:
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报名。
4.录取方式:
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按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5.学校审核时间:
7月17日。
6.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
7月18日。
九、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1.招生咨询电话:
0532-68978516、
13792427563、
18363912701、
13793297319;
2.招生监督电话:
0532-881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