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小升初网 > 招生动态 > 正文

2023年广汉巴川学校招生简章及收费标准(小学、初中)

2023-05-06 22:06:52  来源: 小升初网  
字号:

XSC4324.jpg

一、招生学校

广汉巴川学校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在广汉市内居住且符合招生政策的户籍适龄儿童和随迁子女。

(二)初中七年级:优先录取本校小学毕业生,符合招生政策且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小升初”的广汉市在籍在校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范围

小学:在广汉市内居住且符合招生政策的户籍适龄儿童和随迁子女。

初中:符合招生政策且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小升初”的广汉市在籍在校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
105人105人

五、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广汉巴川学校核准学校收费标准申请的批复》(广发改价〔2021) 15号)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小学学费32000元/生·学年;初中学费40000元/生·学年。

六、学位申请

(一)申请方式

广汉市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填报、审核、录取均通过“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招系统”)进行。“省招系统”需法定监护人在手机上下载安装“川教通”APP,选择“广汉巴川学校”进行学位申请和信息填报。“川教通”是唯一有效的报名登记入口。

(二)申请时间

1.民办小学招生。

①户籍生:5月8日-5月13日,

②非户籍生:5月16日-5月20日,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所需证明材料”(详见《广汉市 2023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说明》)到民办学校进行材料原件现场初审,初审合格后,家长再在“川教通”上操作报名。

2.民办初中招生。

5月19日-5月23日,符合招生政策且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小升初”的广汉市在籍在校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所需证明材料”和学籍基本信息(“小升初”必备)到民办学校进行材料原件现场初审,初审合格后,家长再在“川教通”上操作报名。

七、获取学位规则

自愿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且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名。

民办学校,其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和补录计划须报市教体局审核后由市教体局统一公布,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需完成学位最终确认。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学位的,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参与民办学校补录被录取的,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

八、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8-5233154 (广汉市教体局教育股)。

监督举报电话:0838-5233134(广汉市教体局综合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