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按照省、市“公民同招”、“就近免试入学”等要求,结合蒲江实际,蒲江中学实验学校2023年秋季小初衔接教育招生计划500人(其中,鹤山街道户籍或学籍375人,非鹤山街道户籍和学籍125人)。
二、招生对象
蒲江县户籍或学籍(含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各类优抚对象)、完成小学阶段相应学业,热爱学习、志存高远、身心健康、习惯良好,认同蒲江中学实验学校办学理念,服从蒲江中学实验学校管理的适龄儿童。
三、收费标准
衔接教育收费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执行,收费依据《关于成都市公办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成教财【2019】11号文件)。
(备注:学生在完成衔接教育阶段学习后,本着家长和学生自愿的原则,可申请直接升入蒲江中学实验学校初中学习,初中阶段收费按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标准执行。)
2022年蒲江中学实验学校收费标准:学费14400元/生;详细收费项目说明及标准如下表↓↙
学段↓ | 收费单位:元/学年;【XSC.CN制表】 | ||
初中 | 学费↓ | 住宿费↓ | 备注↓ |
14400 | 1000 | 伙食费另行缴纳,单独按实结算 | |
学费按成发改收费【2015】294号和蒲发改函【2019】15号文件执行,因财政补助850元/生.年,学校实际收费13550元/生.年。代管费:每期200元/生,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
四、志愿填报
(一)填报时间
2023年6月16日—6月19日
(二)志愿填报方式
手机微信搜索小程序“蒲中招”,填报蒲江中学实验学校志愿。
五、录取方式
(一)经蒲江县教育局审查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优先安排入学。按蒲江县教育局《2023年蒲江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精神,优抚对象包括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二)当志愿填报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
(三)当志愿填报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时,县教育局在6月30日组织电脑随机派位,派中者为蒲江中学实验学校录取学生。电脑随机派位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派位鹤山街道户籍或学籍的学生,第二次派位非鹤山街道户籍和学籍学生,派位结果现场公布。派位过程实行全程摄像,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以及纪检监察和教育督导等部门全程监督。
六、志愿确认
被蒲江中学实验学校录取的学生,家长须在7月9日17:00前在“蒲中招”小程序中进行学位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报名注册
凡被录取的学生,于7月12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到蒲江中学实验学校报名注册,领取相关资料。规定时间内未报名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
◆注:本简章由蒲江中学实验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