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报名入学及网上登记对象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洪山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洪山辖区的《武汉市居住证》。
以下情况不属于洪山区登记范围:
1.201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
2.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注册过学籍的学生。
3.适龄儿童非洪山户籍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洪山辖区的《武汉市居住证》。
二、新生网上登记时间
2023年5月5日8:30至5月20日24:00
注:在2023年小学新生网上登记时限内完成规定操作均平等有效,建议家长错峰登记(如错开网上登记第一天),避免网络拥堵等因素。
三、新生入学报名方法及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87201813董老师
四、新生入学类型说明
1.对口入学类型:
①具有洪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与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一致;
②房屋被拆迁的原户籍为洪山区的适龄儿童(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被拆迁后迁入户籍地为洪山区的适龄儿童。
2.统筹安排入学: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地址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并持有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②仅本人户籍在洪山区的适龄儿童;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地址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的港澳台适龄儿童;
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大学生落户”政策户籍迁入洪山区的适龄儿童;
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地址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儿童。
⑥符合洪山区对口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报的适龄儿童将纳入统筹安排入学范围。
五、新生网上登记所需资料
(一)洪山区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户口本人页。
2.适龄儿童户口本首页(本页上有派出所及户籍地址)。
3.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
4.其他证件:如适龄儿童《出生证》,可以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关系。
5.房产类证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持有者姓名页及房查编号。商品住宅购房合同中房屋地址页、购买人页及房查编号。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租房需提供租房合同。
(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洪山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户口本人页。
2.适龄儿童户口本首页(本页上有派出所及户籍地址)。
3.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
4.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
5.其他证件:如适龄儿童《出生证》,可以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关系。
6.房产类证件:
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持有者姓名页及房查编号。商品住宅购房合同中房屋地址页、购买人页及房查编号。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租房需提供租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