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广州市天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精神,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义务教育,现将2023年广州市天河区第一实验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报名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地段范围内户籍,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含符合条件的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至9日。
(2)现场审核资料时间:2023年5月20日至22日。
三、招生范围:
尚雅小区;安骏大厦(马场路529号);金骏大厦(马场路535号);汇豪大厦(马场路519号);君怡大厦(金穗路933号、935号);中海观园(金穗路923号,金穗路719—729单号);誉峰(金穗路711号、713号、715号);星汇御府(海业路6号);合景睿峰(海乐路12号);凤凰苑、龙胜苑等石牌回迁房(海安路3号、6号、7号、9号、11号、16号、18号,海业路3号);粤海丽江花园(金穗路77号、79号);嘉裕丹顿阳光(海安路2号);南国商苑(海乐路11号);尚东美御(猎德大道46号、48号);珠江别墅(映江街、含珠街);富力公园28(马场路28号);富力盈盛(马场路16号);裕富公寓(马场路38);裕景大厦(平川路611号、613号);跑马地花园(凯旋南街1—17单号,黄埔大道西868号~876号,凯旋西街5号);马赛国际公寓(平云路177号);星汇雅苑(潭村路12号、14号、16号);骏逸苑(潭村路6号、10号);潭村花园(潭村路2号、4号);誉城苑(海清路1—19单号);兰亭荟(平云路165号);甲子花园(甲子路8号,花城大道663号);凯旋新世界.广粤尊府.枫丹丽舍(清风南街1—23单号;清风北街2—24双号);颐德公馆(花城大道126—136双号);新城雅居、丰乐苑(潭乐街102—120双号);平月园(平月路150—156双号);尚东宏御(花城大道760号);珠光御景花园(花城大道766号、768号、774号、776号);尚东柏悦府(花城大道98-100号);旧潭村范围。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 2023年5月5日至9日 |
网上报名网址 | http://zs.gzeducms.cn(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
网上报名的条件 | 穗籍适龄儿童 |
(二)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资料时间:2023年5月20日至22日,网上报名成功的穗籍生家长(1人),届时不需要带孩子到校,在预约时段按报名学校要求进行资料审核,须带齐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
(1)报名表由学校统一打印。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薄(复印户口簿的首页、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有效居住证明:
A.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拥有完全房产的,以及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只拥有不完全房产的,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已收楼的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宅基地证。
B.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确无房产的,则须提供祖辈房产证明或拆迁协议、审核时间在2022年9月1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5年8月31日(天河区户籍适龄儿童也可提供审核时间在2023年5月9日前、租期至少到2026年8月31日)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房产证及出租或出借公房的证明。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在我区有居住地和监护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请家长携带全部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于5月20日至22日到居住地对口小学进行现场申请及资料审核。
温馨提示:
1.欢迎家长关注“广州天河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登陆“天河区门户网”网站(网址:http://www.thnet.gov.cn/)——“工作机构”——“区教育局”的“招生专栏”了解有关招生信息。
2.请关注“广州市天河区第一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平台。
3.材料审核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海业路80号第一实验小学。
咨询电话:38200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