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顺德区2023年区属公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顺教〔2023〕4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我校初中招生工作,结合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根据顺德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2023年顺德区实验中学初中一年级新生200人。其中普通类招生和政策性直招对象招生100人,艺术兴趣类招生100人。若艺术兴趣类实际招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则富余名额自动转化为普通类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
(一)普通类招生对象。
具有顺德户籍或顺德学籍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同时也欢迎对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感兴趣并有志于往该方向专业发展的我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二)政策性直招对象。
1.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条件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2.按照国家和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四川甘孜和东西部对口援助工作安排且常驻受援地1年以上目前仍在援的干部人才子女。
3.在我区工作且于2023年4月24日前(含)被我区人才办认定的1至5类高层次人才子女。
说明:以上第1-2类政策性直招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
三、招生办法
(一)普通类学生招生办法
1.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1日9:00—2023年4月24日17:00。
2.报名办法
(1)具有顺德区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顺德区2023年区属公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zs.wb-gd.com/),选择“普通生”端口,登录后再选择“普通-学籍生”入口填写报名信息表。
(2)对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感兴趣并有志于往该方向专业发展的我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和仅有顺德户籍的非顺德学籍学生根据官微(“佛山市顺德区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的指引到学校现场报名。
3.录取办法
报名完成后,学校将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学生可在顺德区2023年区属公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zs.wb-gd.com/)查询资格审核情况,学校也将通过官微(“佛山市顺德区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告报名情况。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于5月24日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4.学位确认
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和登录指引以我校官微发布为准)内家长凭报名时的账号、密码登录顺德区2023年区属公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学位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学位。
(二)高层次人才子女招生办法。
1.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1日9:00—2023年4月24日17:00。
2.报名办法
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顺德区2023年区属公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zs.wb-gd.com/),选择“高层次人才”端口,登录后再选择“高层次人才-报读初中”进行报名,并填报我校志愿,同时填报(父或母)高层次人才认证信息。
3.资格复审办法
报名结束后,我校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官微上公示。
4.学位确认
家长根据指引(具体时间和登录指引以我校官微发布为准)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顺德区2023年区属公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学位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视为放弃学位。
四、新生注册
1.学位确认后,家长根据官微提示,在规定时间登录顺德区2023年区属公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注册通知书。
2.录取的学生按注册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未按期注册的视为放弃学位。
五、其他
1.顺德区实验中学是区属公办学校,执行国家免费义务教育相关政策。
2.顺德区实验中学有寄宿条件,按寄宿制学校管理。
3.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22369823、22369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