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书院学校(超银学校崂山校区)初中部2023年招生工作开始,现将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崂山区书院学校(小学部)直升毕业生及小学阶段在外就读的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1.凡有崂山区书院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学籍,可直升到崂山区书院学校(初中部),家长于5月15日(星期一)--5月19日(星期五)登录https://qdls.eduzs.net:9001/qdlsen“崂山区小学升初中信息化平台”为孩子选择直升即可,无需再提交材料。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小学阶段未在我校就读,初中阶段申请到我校(初中部)就读,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父母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我校招生范围内居住证(提供公安部门核发的学区内至2023年5月31日止满半年的居住证);
②父母一方在我校招生范围内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有效期内正式租房合同(提供学区内自有住所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至2023年5月31日止满半年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③父母一方与崂山区用人单位签订在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并在我区缴纳社保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提供正规的至2023年5月31日止满半年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④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口簿原件。
家长于5月15日(星期一)-5月19日(星期五)登录https://qdls.eduzs.net:9001/qdlsen“崂山区小学升初中信息化平台”注册后上传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携带以上材料原件于5月22日到我校完成现场确认。
3.在我校以外就读的学区内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期末考试毕业后,如需回我校初中部就读,家长于5月15日(星期一)-5月19日(星期五)登录https://qdls.eduzs.net:9001/qdlsen“崂山区小学升初中信息化平台”注册后上传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注册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应原件:
①提供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100%产权,房产用途为住宅)。房产证或宅基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我校就读的区外户籍小学毕业生,如需回原籍就读初中,家长要及时了解户籍地初中入学政策,于5月15日(星期一)-5月19日(星期五)登录https://qdls.eduzs.net:9001/qdlsen“崂山区小学升初中信息化平台”为孩子选择回原籍,上传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如果您有什么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我们——初中部58272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