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招考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测试标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科学选拔原则。依据各体育项目特点,遵循体育网点生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制订合理的招生考试流程和工作体系,做到专项技能与身体素质相结合、运动成绩与培养潜力相结合,文化成绩与体育测试相结合。
(三)全程监督原则。在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程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02.招生项目及人数
(一)小升初体育网点生
游泳8人(男:白塔校区4人;女:白塔校区4人),篮球14人(男:白塔校区7人;女:白塔校区7人),网球6人(男女不限,求实校区6人),田径6人(男女不限,求实校区4人,白塔校区2人),足球8人(男子:求实校区)。
(二)初升高体育自主招生
游泳4人(男女不限,求实校区4人),篮球14人(男:求实校区7人;女:求实校区7人),网球6人(男女不限,求实校区6人),田径6人(男女不限,求实校区6人),足球8人(男:求实校区8人),排球4人(女:求实校区4人)。
03.报名条件
(一)小学升初中
1.具有昆明市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或具有昆明市户口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考生的身高要求:报考篮球、排球项目的男、女生身高须在160厘米以上(排球项目自由人不受身高限制),其他项目身高不限,身高未达要求的考生,经报考学校同意,也可报名。
3.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到良好以上成绩。
4.报名时考生必须到场。
(二)初中升高中
1.具有昆明市户口的初中毕业生,或具有昆明市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参加省、市级正式体育竞赛获得省级前八名、市级前六名证书,或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对没有获奖证书但体育专项突出的考生,经报考学校同意,也可报名。
3.考生的身高要求:篮球、排球身高要求男生175厘米以上,女生165厘米以上(排球项目自由人不受身高限制),其他项目身高不限。身高未达要求的考生,经报考学校同意,也可报名。
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到良好及以上成绩。
5.报名时考生必须到场。
04.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4月15—16日9:00—12:00;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昆明市第十中学白塔校区(白塔路247号)运动场旁二楼会议厅
(三)报名需携带的材料和注意事项
1.报考初中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就读学校开具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证明、学籍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2.报考高中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及普高改革试点校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就读学校开具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报名方式
1.考生按规定时间携带材料到所报学校报名,学校审核同意后,考生按学校通知参加测试。审核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有虚报、造假、隐瞒材料信息等违规现象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
2.未经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批准的运动员(学生),省级注册不代表昆明的一律不得报名。
05.测试时间、地点及项目
(一)测试时间
小学升初中:
5月13日(星期六)上午8:30
初中升高中:
5月14日(星期天)上午8:30
(二)测试地点
昆十中求实校区体育场(馆)、云南省恒业游泳馆(游泳)
(三)测试项目
1.综合测试:专项和身体素质测试,总分100分,其中专项素质占70分,身体素质占30分。
2.身体素质测试:
小学升初中:60米、400米、立定跳远。
初中升高中:100米、800米、立定跳远。
3.测试项目标准及评分要求(见文末附件1和附件2)
(四)考生测试开始十五分钟后未到者,视为放弃测试资格,一律不允许参加测试。
06.选拔和录取
(一)选拔
1.根据考生第一轮专项测试成绩,小学升初中和初中升高中按招生名额1:1.5比例确定初选名单。同时,进入第二轮测试的考生专项测试成绩须达到专项总分的60%以上。
2.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和项目招生名额,小升初和初升高按1:1的比例按从高到低顺序,择优确定选拔名单。同时,进入选拔名单的考生综合测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
3.选拔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市教体局竞训处。
(二)录取
1.小学升初中:根据各传统校上报的体育网点生选拔名单,经市或县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注:如综合测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依照下列顺序评定名次:
(1)身体素质测试成绩高者列前;
(2)身体素质测试60米成绩高者列前;
(3)身体素质测试立定跳远成绩高者列前;
(4)身体素质测试400米成绩高者列前。
2.初中升高中:
(1)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文化成绩,依据各传统校上报的体育网点生选拔名单和网点生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统一办理录取手续。当文化成绩上线人数高于学校招生计划时,按体育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初中阶段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获得前八名、参加市级以上(包含市级)体育竞赛获得第一名(田径、游泳获前三名),按本校当年主城区统招录取分数线的80%录取;参加市级体育竞赛获第二、三名(田径、游泳获四、五、六名),按本校当年主城区统招录取分数线的85%录取;参加市级体育竞赛获第四、五、六名,按本校当年主城区统招录取分数线的95%录取。
以上体育竞赛获奖名次必须是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政府组织的综合运动会、学生(青年)运动会或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竞赛中获得,且获奖项目必须与所报传统校的项目一致,方能享受降分录取。
(3)获得二级(包含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报考项目要和所获等级证书项目一致,田径、游泳项目按本校当年主城区统招录取分数线的80%录取,其他项目按本校当年主城区统招录取分数线的85%录取。
(4)没有获奖证书但体育测试成绩进入选拔名单的考生,按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95%录取。
(5)按照昆明市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加分照顾的相关要求,照顾分数不累加,享受降分录取照顾的考生不再享受其他加分照顾。
(6)个人项目和团体项目满足以下条件的特别优秀者,中考文化成绩按照昆明市2023年省一级高完中最低控制线的80%作为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且不低于2023年昆明市主城区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
个人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①个人市级比赛第一名或省级前三名或全国前六名;
②考试当天个人项目专项成绩第一名,综合测试总成绩第一名。
团体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团体市级第一名主力或省级前两名主力或全国前六名主力;
②考试当天成绩,团体项目专项、素质成绩第一名;
③专项成绩63分以上含63分且身体素质测试成绩27分以上含27分,综合测试成绩90分及以上。
注:如综合测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依照下列顺序评定名次:
(1) | 身体素质测试成绩高者列前; |
(2) | 身体素质测试100米成绩高者列前; |
(3) | 身体素质测试立定跳远成绩高者列前; |
(4) | 身体素质测试800米成绩高者列前。 |
(三)录取校区:
注:报考足球的考生如是守门员要注明。足球考试守门员位置和非守门员位置考试项目不同,将分别进行考试分别排名。守门员位置占录取人数中的0-2人。
07.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871-65845245(昆十中教务处)
监督电话:
0871-65214549(昆十中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