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师范大学常州附属学校正式更名为常州市钟楼昕弘实验学校,仍是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六独立”解析
六独立指:教师独立、财务独立、招生独立、办学独立、教学独立以及行政独立。
教师独立:公办学校和私立学校不得共用教师,如果私立学校的在职教师同时是公办学校的老师,那么就判定为违规。
财务独立:公办学校的资本不能参与到私立学校中去,私立学校要自筹资金,做到财务独立。
招生独立:私立学校不得借用公办学校的名义和渠道去招生,不能让学生和家长对你的公私性质产生混淆。
办学独立:民办学校要自主办学,公立学校不得参与进来。
行政独立:就是说学校的管理人员以及管理模式需要独立,不能通过公立学校去管理私立学校。
严格界定范围:
“公参民”学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
2、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含具有财政经常性经费关系的其他单位、政府国有投资平台、政府发起设立的基金会、国有企业等,下同)合作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
3、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含公办学校以品牌、管理等无形资产参与办学)的义务教育学校。
理顺体制机制:
公办学校单独举办、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应办为公办学校,按照属地原则,划归市、县级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但对于优质教育资源缺乏的地区,由地方政府引进区域外公办学校合作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应坚持公有属性,完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