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义务教育阶段
民办中小学按小学每学期360元/生、初中每学期470元/生的标准减免学杂费,并免收教材费、信息费、作业本费、体检费、观看爱国主义电影费等。民办中小学寄宿学生按每年150元/生的标准减免住宿费。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元/人·学期
学校名称 | 学段 | 学费 | 住宿费 | 备注 |
文昌祥英学校 | 小学 | 1950 | 800 | 义务教育阶段按小学每生每学期36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470元标准减免学费后收费;住宿费按每生每学期150元的标准减免。 |
初中 | 3150 | 800 | ||
文昌市海之南外国语实验学校 | 小学 | 2250 | 800 | |
初中 | 3350 | 800 | ||
文昌市约亭学校 | 小学 | 1950 | 600 | |
文昌孔子中学 | 初中 | 3350 | 830 |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按琼价费字〔1999〕235号文件规定执行。
普通高中学校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元/人·学期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一)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7〕124号)执行。
(二)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海南省发展改革委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发改费管〔2019〕519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