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报来《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关于延长学费和住宿费试行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延长你校学费和住宿费试行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学费
初中学费试行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12500元/生。期。
高中普通班学费试行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12500元/生。期。
高中国际班学费试行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25000元/生。期。
二、住宿费
8人间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试行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1100元/生。期,6人间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试行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1300元/生。期。住宿费收费标准中含供水、供电定额标准(水定额5吨/人。月,电定额5度/人。月),实际用电、用水量超出定额的,超出部分的水电费按发展改革部门规定的价格计收。
三、学校要格执行收费公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其他有关事项按照(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本批复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继续试行2年,其中高中国际班学费“新生和老生”统一按新的试行收费标准执行。试行期间国家和自治区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请提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收费政策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