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教委规(2017)3号《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须知。
一、办理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徐汇区,且学生与户主之间为直系亲属关系;
2、徐汇区户籍的学生从外省市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3、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二)下列情况不予办理转学:
1、学期中途和已在本区就读的,不予转学;
2、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以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二、所需资料:
(一)本区户籍:
(二)非本市户籍:
三、资料递交:
家长可选择以下二种方式之一,请勿重复递交。递交材料时间:2024年12月6日上午10:00至2025年1月5日下午4:00,逾期不予办理。
1、方式一:将填写好的转学申请表(详见附件)和所需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zkzx_xjb@163.com,邮件名称为“小学转学+学生姓名”或“中学转学+学生姓名”,压缩包名称同邮件名称;
2、方式二: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徐汇汇治理”,登录并点击“汇入学”,查找“转学”,按提示操作上传材料。
四、办理方式:
1、徐汇区教育局统一办理、区域内统筹安排;
2、2025年1月15日前,由学校将教育局安排的转学申请结果通知家长,并负责后续的转学手续办理事宜。
五、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54361495监督电话:54361542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友情提示:办理转学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