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番禺区教育局网站发布了《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发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番禺小学招生地段范围及招生对象的通告》。
具体内容如下:
1、通知
关于确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番禺小学招生地段范围及招生对象的通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番禺小学(简称“广外附属番禺小学”)于2024年秋季学期开办,现确定广外附属番禺小学招生地段范围及招生对象,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生地段范围
丰耀华庭(龙湖金地天峯)、朗誉花园。
二、招生对象
广外附属番禺小学按以下招生对象的顺序开展录取工作:
(一)丰耀华庭(龙湖金地天峯)、朗誉花园(收楼当年写入广外附属番禺小学招生地段范围)符合“人户一致”条件(详见附件1)的适龄儿童。
(二)每班预留2个学位用于招生地段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转学需要后,如有剩余学位,将按番禺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安排原则(详见附件2)安排丰耀华庭(龙湖金地天峯)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业主适龄子女入读。
(三)尚东尚筑和城市花园(含骏景居)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业主适龄子女,在招生地段不变的前提下,如有需要可申请统筹入读广外附属番禺小学(需向广外附属番禺小学书面申请),石碁教育指导中心将根据剩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如申请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将按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业主适龄子女入户先后顺序安排入读广外附属番禺小学,未能安排入读广外附属番禺小学的业主适龄子女回地段对口公办小学入学。
三、其他事项
(一)广外附属番禺小学不接受非招生地段范围内学生转学。
(二)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上述招生地段范围及招生对象。执行过程中,如上级或本级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新的规定,将从其规定。
附件:1.“人户一致”条件
2.番禺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安排原则
2、附件1
“人户一致”条件
“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适龄儿童在广州市公办小学招生入学规定时间内报名(一般5月上旬)。
二是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已收楼的房产证明地址一致,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该房产100%份额,适龄儿童入户该址满1年以上(计算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止);或适龄儿童户籍地址所对应的已收楼的房产属于适龄儿童祖辈,且该祖辈拥有该房产100%份额,适龄儿童入户该址满3年以上(计算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止)。
三是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房产地址在入学当天(以9月1日为准)的前6年没有安排学生入读对口公办小学(同一父母或祖辈的适龄儿童除外)。考虑到“人户一致”政策的延续性及过渡性,以2021年8月31日(含当天)为适龄儿童入户时间节点,按照“新人新办法,旧人旧办法”的原则执行。(详见《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印发广州市番禺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第(四)点,网址:【点击进入】)
3、附件2
番禺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安排原则
凡小区内配套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解决该小区户籍(含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条件的业主子女)及附近居民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读,以及预留用作解决该年段将户籍迁到该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学位后,如有剩余学位,优先解决在小孩入学当年,该住宅小学近6年(或初中近3年)未有安排小孩入读该小区配套公办小学(或初中)的业主(指购房并在申请入学当年5月31日前收楼且拥有该房产100%份额。下同)子女。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孩人数超出所剩余学位数,则按购房先后顺序安排;如果安排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孩后还有剩余学位,所剩余的学位由各教育指导中心根据本学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未能通过上述安排入读该住宅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的业主子女,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自行联系入读我区的民办学校。(详见《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印发广州市番禺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第(八)点,网址:【点击进入】)
10月18日,番禺区教育局网站还公布了《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公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番禺小学招生地段范围及招生对象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