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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临汾市市直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4-08-14 10:29:44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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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和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等相关要求,临汾市教育局印发了《临汾市2024年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就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做出具体部署。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尧都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市直各小学一年级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已注册小学学籍的学生。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尧都区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计划和服务区划分

  (一)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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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服务区划分

  招生服务区按照2017年(临教基〔2017〕47号)文件确定的执行。临汾一中第一附属学校2024年招生继续执行临时片区,临时片区范围为:东至滨河西路以西;西至高铁站以东;南至鼓楼西大街以北(含富力湾、功臣御苑、碧桂园、恒安府小区及韩家庄农户、乔家院农户);北至兴旺路以南。

  三、招生办法

  (一)片区内尧都区城区户籍的居民子女入学

  1.学生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上的住址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的,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核发房产证的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如实际住址所在片区学位已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者,需根据法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房产证、住址划片入学。

  2.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3.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4.无房户子女,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一般初中租房在五年以上、小学租房三年以上才予以安排,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

  5.经济适用房子女以房产证地址为准,确因多种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由法定监护人提供单位原始建房手续、交款发票、单位职工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6.小学在外省、市、县就读的尧都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与本地学籍学生同一时间在“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参加报名。

  7.办理常住户口或取得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二)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按父母所持同一实际住址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划片入学。如本服务区学校学位已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

  (三)残疾学生入学

  有学习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除到特教学校就读外,其余按服务区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服务区学校或特教校送教上门。

  (四)多校划片

  临汾市第一小学和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小学部招生服务区一致,采取多校划片超员电脑随机派位的招生入学办法。服务区内学生采取自愿选择就读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两所学校招生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按照报名情况录取;如某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照电脑随机派位形式进行分配。

  四、报名办法

  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统一使用“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入口为:

  (一)电脑端

  登录临汾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linfen.gov.cn/,点击进入“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二)手机端

  关注“临汾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点击“招生入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进入“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

  五、日程安排

  (一)8月10日—8月11日,市直各中小学校公布报名条件、招生计划、服务区的划分范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需提交的具体证件材料等。

  (二)8月12日8:00—8月15日18:00,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三)8月16日-8月18日,协调公安、规自、住建等部门对报名填报信息进行审核。

  (四)8月21日-8月26日,市直各中小学校进行数据审核分类、入户调查等工作。确需现场审核材料的,要采取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通知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到校核验。

  (五)8月27日—8月28日,学校向家长发送录取通知。

  (六)8月29日—8月30日,各学校均衡编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