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依法保障全县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着力解决“择校”、“大班额”问题,按照《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4〕30号),结合保德县实际,特制定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组织实施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领导,统筹制定招生政策、划定招生范围、下达招生计划,并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学校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校招生工作办法,组织实施本校招生工作。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二、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公民同招”,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划片、分配”、民办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的原则进行招生。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的原则,认真落实学籍管理办法,严禁人籍分离,杜绝发生空挂学籍的现象。
三、公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儿童;
初中新生招收2024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班容量招收新生,严禁招收大班额。(见附件1)
(三)招生划片服务范围
1.乡镇中小学校根据学校布局在乡镇所辖区域内招生,确保服务区适龄儿童入学。乡镇所在区域没有初中学校的,统筹安排学生到相邻乡镇中学就读,确保学生相对就近入学。
2.城区根据学校分布和2024年学龄人口实际情况,坚持“相对就近、全面覆盖”的原则,按照街巷、路段、村界、门牌号等实行划片。(见附件2、附件3-2)
(四)新生报名入学条件及入学办法
1.乡镇新生报名入学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预防接种证(可入学后再提供)。
(3)小升初学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
2.城区新生报名入学需要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其它房产(住房)有效证明。
(3)预防接种证(可入学后再提供)。
(4)小升初学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
3.城区新生入学办法
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采取网上登记和现场审核方式,信息填报要求真实准确,个人诚信纳入招生管理。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列入黑名单,待招生工作结束后,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不得择校。各小学校严格按划定的服务范围进行招生,入学方式为登记入学或登记入学+电脑派位(摇号)。各初中学校招生按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学校(见附件3-1)和划片结合的办法进行招生。
小学新生入学网上登记的个人信息是新生入学报名、现场确认的基本依据。多校划片的服务区每生限报一个学校。学校按招生计划并根据学生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逐人审核认定。入学报名人数小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可直接登记入学;入学报名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要根据报名入学条件逐人审核认定,严格按招生计划确定招收新生。如出现条件相同且报名入学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的办法确定入学新生;如随机派位(摇号)后仍未获得入学资格的,可到有空余学位学校报名入学或到指定学校入学。
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学校的办法是:
(1)城区小学毕业生统一到对口的初中学校现场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和审核。学校要将信息登记审核结果及时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科。
(2)入学信息登记审核后,凡符合对口直升入学条件的学生可在对口直升的初中学校报名入学,学校应直接录取,学生一经录取,其它学校不得再录取。对口入学新生确认办法:学生持有对口小学毕业证报名,学校依据县教育体育局下发的《小学毕业生花名册》对照名单信息及所属学校逐人审核确认。
(3)登记审核后未参加对口直升学校报名入学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到本人居住的招生片区所在学校参加入学报名。学校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和入学报名人数多少按照片区招生入学办法确定入学学生。
(4)入学确定及录取办法:入学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应全部录取;入学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应就入学条件相同的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参加电脑派位入学方式未被学校录取的学生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或到指定学校就读。
(5)对口直升入学报名录取后,招生学校将新生录取名单、空余学位数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科。我局将根据对口升学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招生工作。招生信息将随时向社会公布。
4.入学条件分类
(1)房户齐全。具有保德县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服务范围内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其它房产(住房)有效证明,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2)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策执行,享受军人优待政策的应提交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县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执行县政府政策规定。
所有政策性照顾对象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学校有空余学额,可依次接收下列条件的学生入学。
(3)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保德城区,持有城区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其它房产(住房)有效证明,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当入学报名人数大于招生学额不能直接认定时,可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
(4)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保德城区,租赁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当入学报名人数大于招生学额不能直接认定时,可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
5.确保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有公办学校的学位。
6.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
各学校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对行动不便无法正常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要制定“一人一案”,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保证所有具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中小学就近随班就读,保证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拒收能够在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学生。
四、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部署、同安排。严格按县教育体育局批准的办学轨制、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程序进行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电脑派位摇号录取,报名摇号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实行对口直升,空余学位面向全县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电脑派位摇号录取。
五、招生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1.招生时间安排
(1)城区各学校将招生简章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科备案后,8月12日前向社会公布。
(2)2024年8月13日早8点—8月15日晚6点,新生入学信息网上登记,县教育体育局将对登记信息进行初审。
(3)8月20日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启辰中学进行摇号,并及时公布录取结果;8月21日—22日办理入学手续。
(4)8月21日-8月22日,城区小学招生入学资料现场审核;城区初中对口直升入学信息现场确认。
(5)8月23日,城区初中服务区招生入学信息资料现场审核。
(6)8月27日前,完成新生录取工作;学校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7)8月30日前完成城区学校均衡编班。
(8)各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行安排报名时间,要做好宣传工作,按时完成招生工作。
(9)开学后30天之内建立入学新生学籍档案,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有关规定,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超过延期期限仍不能正常入学的,办理休学手续。
2.招生工作流程
入学信息登记(审核)——组织报名——按入学方式办法确定新生入学对象——学校登记造册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科审核备案——下发入学通知书——组织新生入学报名并办理学籍。
六、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制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招生录取结果一经公布,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变更。
2.各学校要按照核定的规模轨制和班容量要求招生,严禁招收大班额。
3.严格学籍注册。严格按照《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要求,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新生注册,严格执行班容量要求,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并从学生入学之日30天内建立学籍档案。对于学校擅自招收,未经教育体育局审核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4.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问题,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5.学生逾期不报名的,不论何种情况,不保证在本人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将根据情况调整分配到学位有空余的学校入学。
6.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均衡编班。由招生学校举行新生均衡编班仪式,公开实行电脑随机编班,并邀请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并监督,同时我局也将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保证编班工作的公开与透明。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举办“快慢班”、“重点班”;不得根据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
7.小学一年级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做好幼小衔接,不得以任何理由压缩课时、加快教学进度。
8.建立控辍保学机制,做好农村适龄儿童的入学工作。认真调查摸清农村适龄儿童情况,按照就近的原则,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做到无失学、辍学。
9.严禁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全县各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学校不得拒收本服务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初中学校招收复读生、举办复读班。
10.各学校要及时上报招生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提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体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和招生学校校长为成员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科。
2.严肃招生纪律。学校校长是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保证新生入学工作按时有序进行。县教育体育局将加大对学校违规招生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顶风违规、违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学校,要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校长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部门协作。公安、住建、自然资源、市场、人社、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电力、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出具相关真实有效证明,协助做好招生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