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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金乡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含招生划片范围)

2024-08-04 10:03:18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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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鲁教基函〔2024〕37号)和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金乡县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严格入学资格审验,保持政策连续稳定,确保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基本原则

  1.公办学校:小学采取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初中学校实行中小学对口直升和招收服务片区内应届小学毕业生相结合的办法。

  2.民办学校: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有义务教育划片招生任务的,首先完成服务片区内招生任务,再面向社会招生。

  3.小学、初中按照规定班额招生。

  三、招生政策

  本意见专指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招生。

  (一)入学年龄

  1.小学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必须是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按照国家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严禁招收不及龄儿童和已注册小一、初一学籍的学生随班就读。

  (二)招收范围

  1.镇街初中、小学招生

  镇街各初中学校面向本镇街招生(鸡黍镇两所初中按照教育联区划分的范围招生)。各公办初中学校不得跨镇街招生。镇街小学招生范围由教育联区划定,各公办小学不得跨范围招生。

  2.城区义务教育招生

  中心教育集团:服务片区为片区图中A区。K区内小学段教育仍属中心教育集团。

  王杰小学教育集团:服务片区为片区图中B区。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服务片区为片区图中C区。

  济宁教育学院附属小学教育集团:服务片区为片区图中D区。D区内金城路以南,金马河以北,金山街以东,金济河以西斜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也可以选择到致远实验学校就读。D区内文峰路以南,荷香街以北,金山街以东,奎星路以西斜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也可以选择到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就读。

  致远实验学校:服务片区为片区图中E区。D区内金城路以南,金马河以北,金山街以东,金济河以西斜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也可以选择到致远实验学校就读。

  春城小学教育集团:服务片区为片区图中F区和N区。N区内的适龄儿童也可以选择到春秋小学接受免费义务教育。

  育才学校:服务片区为片区图中G区。

  金山实验学校:承担免费义务教育服务片区为H区。I区内山阳路以东,诚信大道以南,莱河以西,开元大道以北斜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也可以选择到金山实验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

  在金山实验学校就读的服务片区内非免费六年级毕业生,2024年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请务必在网上报名。

  金乡一中附属小学:服务片区为片区图中I区和J区。和谐佳苑、和谐花园的适龄儿童,也可以选择到金乡一中附属小学就读。金乡一中附属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金乡一中附属初级中学。

  奎星中学:承担初中免费义务教育服务片区为K区(金珠路以南,文峰路以北,金山街以东,奎星路以西)。K区内具有中心教育集团学籍的小学毕业生,也可以选择到崇文中学就读。K区内小学段教育仍属中心教育集团。

  东城小学:服务片区为片区图中L区。东城小学毕业生可以选择到崇文中学、金乡一中附属初级中学、育才学校就读。

  崇文实验小学(原万福学校):服务片区为片区图中M区。初中部(由崇文中学托管),本校六年级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

  春秋小学:承担小学免费义务教育服务片区为N区(金珠路以南,文峰路以北,金济河以东,青年路以西)。N区内的适龄儿童也可以选择到春城小学教育集团就读。

  王杰中学教育集团(本部):招收具有学院附属小学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本部(原实验小学)学籍的毕业生。由于学校规模与班额限制,王杰中学教育集团本部只接收城区对口小学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不接受非对口小学毕业生报名。

  王杰中学教育集团文峰中学校区:招收具有王杰小学教育集团学籍的毕业生和王杰小学教育集团服务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

  崇文中学:招收具有中心教育集团、东城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具有学院附属小学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本部(原实验小学)学籍的毕业生也可就近选择到崇文中学就读。崇文中学不接受其他小学毕业生报名。

  实验中学:招收具有春城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和春城小学教育集团服务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

  金乡三中:招收鱼山街道小学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三中校区、新金一校区的毕业生。

  金乡一中附属初级中学:招收具有金乡一中附属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和金乡一中附属小学服务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东城小学毕业生也可以选择到金乡一中附属初级中学就读。在和谐佳苑、和谐花园购房且符合在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也可以选择到金乡一中附属初级中学就读。

  青华园外国语学校:承担原户籍为鱼山街道张翟村、高庄村、江楼村的免费义务教育,初中部的义务教育免费生由本校小学部直升。

  阳光学校:原户籍为王杰村的适龄儿童少年,也可以选择到阳光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

  城区义务教育招生范围详见附件3“金乡县2024年度城区义务教育划片招生示意图”,集团内各小学的招生范围由各集团统筹调节。

  非对口小学毕业生,符合城区初中就读条件的,统一在网上报名,根据监护人申请,可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实验中学、金乡三中、王杰中学教育集团文峰中学校区、金乡一中附属初级中学、崇文实验小学(原万福学校)初中部、致远实验学校就读。

  城区内可以双向选报学校的,报名时只能选报一所学校,优先安排到其选报的学校就读。

  (三)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

  按照“政府负责、公办为主”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指定的公办学校为主就近入学。居住地所在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由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各中小学校要加强与村、社区居委会联系,全面掌握辖区内留守儿童状况,将适龄留守儿童信息纳入学籍管理平台,保障按时入学。加强与残联部门的联系,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情况的摸底调研工作,保障符合就学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各普通中小学不得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认真落实《济宁市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等要求,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中共济宁市委办公室、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人才金政20条>的通知》(济办发〔2022〕25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好人才引进、管理中的各项入学政策。

  四、招生实施办法

  为规范全县招生秩序,各中小学校招生必须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规定的时间、步骤统一进行,严禁任何学校提前接受学生报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

  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一年级招生,要确保本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全部直升,同时,招收其服务片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一)民办学校招生

  1.民办学校免费义务教育招生。对学校服务片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读起始年级的,采取“应收尽收”的原则。

  2.民办学校免费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入学。民办学校招生由家长根据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各民办学校负责审核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并按照招生工作时间节点下发入学通知书,组织学生报到入学,对未按时入学的,按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二)镇街公办中小学招生

  1.小学招生。由各镇街教育联区负责。家长按照报名时间到所在镇街服务片区内的小学报名。

  2.初中招生。镇街所属小学免试直升到初中学校,初中学校将《金乡县2024年小学升初中报名信息汇总表》等材料交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3.自愿回户籍所在镇街接受义务教育的,镇街学校不得拒收。

  (三)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

  1.小学招生

  (1)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入学报名工作由城区各幼儿园组织学生家长进行网上报名。

  (2)因在城区购房入住、进城务工、经商等原因需要到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由适龄儿童家长按照报名时间网上报名,并在报名系统中签订《中小学生入学诚信承诺书》,其子女入学资格由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组织审核,并确定录取名单。

  2.初中招生

  城区公办初中招收具有对口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和本意见划定的服务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籍管理平台数据及网上报名审核录取结果,将录取学生名单下发到对口初中学校,由对口初中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需提供材料

  为优化服务,方便群众,各政务部门之间能够共享的数据资料,家长在网上报名时仅需填写规范的证件、合同编号和水电气暖的交费账(户)号即可,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统一调取、审核。

  1.户房一致生源。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房产登记地址一致。非住宅类房产(如商业、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的)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主要准备材料:户口簿、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产必须实际入住)等材料。

  2.购买城区商品房生源。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购买商品房并实际入住,但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服务片区内。

  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作为申请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在一起居住,且父母(监护人)是独生子女、在城区无房产。

  主要准备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产必须实际入住)等材料。

  3.城区“回迁安置”生源。适龄儿童父母房产属于城区“回迁安置”房产。其中,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作为申请城区入学条件的,参照“第2条”执行。

  主要准备材料:户口簿、拆迁协议(实物补偿协议书)、上房通知书等材料。

  4.购买城区“二手房”生源。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购买二手房产(含回迁房)。

  温馨提醒:在一个义务教育周期(9年)内,同一套房产的学位申请资格一般仅限于同一法定产权所有人。即:同一房产自成功申请义务教育学位时间开始,9年内,其他合法产权人一般不允许再依据该房产申请义务教育学位。

  主要准备材料:户口簿、具有法律效力的能证明房产产权材料(如:拍卖确认书、判决书、公证书、仲裁书等)等材料。

  5.外来务工生源。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或其中一方在城区范围企事业单位工作。

  主要准备材料:户口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凭证(截止招生报名时上述材料需满一年以上)等材料。

  6.外来经商(实地正常经营)生源。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或其中一方在城区范围内经商。实地正常经营情况,由各义务教育学校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查确认。

  主要准备材料:户口簿、营业执照(截止招生报名时需满一年以上)、租房合同等材料。

  7.现役军人子女生源。需提供户口簿、军人所在单位证明材料,向县人民武装部提出申请,由县人民武装部审核汇总后,商同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8.其他情况生源。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政府引进的重点企业、人才等子女的入学,按文件要求执行。

  六、工作纪律

  1.县教体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做好适龄儿童的招生入学工作。

  2.各学校招生时,要严格班额人数规定要求。

  3.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意见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准收取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各招生学校不得跨辖区招生,不得擅自进行招生宣传。

  4.学校招生时,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资格考试、面试等。任何学校不得私自招生,未经义务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备案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或办理学籍异动。

  凡违反招生规定的,依法依纪从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