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民办初中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市户籍和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入学。已转公的公参民学校招生范围保持不变。
三、报名时间
2024年7月8日8:00-7月12日18:00
四、报名办法
2024年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每名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均可选报一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一)手机端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或“我要上初中”。
APP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或“我要上初中”。
(二)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我要上小学”或“我要上初中“。
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实现有效对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
五、录取办法
(一)注册入学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空余计划不再进行补招: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学校属地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直升入学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应当在具备直升本校资格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自愿的前提下,接收该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就读。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并报本校志愿。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录取结果:直升人数小于初中招生计划的,空余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实行注册入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三)录取结果审核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结束后2日内完成录取手续办理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准确核对被录取学生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将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每页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和《2024年太原市民办小学(初中)学位确认表》报送属地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3.凡已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发放加盖本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4.凡已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县(市、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由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太原市小升初网报材料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
2.《房屋所有(产)权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小学义务教育证书或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基础信息表(此表需加盖毕业小学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专用章)等材料;
二、外地户籍适龄儿童(随迁子女)
1.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
2.进城务工人员持有的本市满一年的《居住证》;
3.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
4.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小学义务教育证书或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基础信息表(此表需加盖毕业小学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专用章)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