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4〕67号)中“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地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精神,现结合西安市雁塔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学对象:雁塔区辖区内雁塔区户籍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
二、资格审查:持相关资料在其居住地附近的公办学校进行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合格后领取《报名条》。适龄儿童少年取得《报名条》,即为完成对公办学校登记,确定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三、入学办法:采用分类资审,积分排队的办法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属于开发区范围内集体户籍,由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四、资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审时间:7月18日9:00至7月25日17:00
(二)资审地点:各义务段公办信息审核点
五、有关要求
1.家庭购房且已交房者,请家长尽快将其及孩子户口转到购房地址,到对口学校信息审核。
2.家庭购房无法落户者,小学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社区证明;初中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学籍证明、《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小学毕业相关资料、社区证明到对口学校信息审核。
3.家庭未购房者(或家庭购房未交房者),实际居住地为雁塔区内的租借房,小学提供户籍证明、无房证明(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初中提供户籍证明、无房证明(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小学毕业相关资料等到对口学校信息审核。
六、注意事项
1.随迁子女信息审核学校与入学学校无关。
2.随迁子女入学与资审先后顺序无关,请家长务必安排好时间,在规定日期内按时准确登记,逾期将不再办理。
3.家长提供的所有信息均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内容或使用虚假证件,取消在西安市雁塔区的入学资格。
4.凡因“三证”不全及审核未通过者,不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