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香河县小升初招生划片范围:
1.香河二中。招收户籍在五一路以东的淑阳镇户籍学生。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和学生的户籍信息(淑阳镇五一路以东)。
2.香河四中、香河八中。分别招收刘宋镇、渠口镇中心总校所辖各小学毕业生,以及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为刘宋镇、渠口镇的小学毕业生。
为缓解城区中学入学压力,城内五所小学和淑阳镇小学中非淑阳镇的县内户籍学生继续执行回原籍初中就读政策。因特殊情况回原籍就读困难的,可申请进入香河九中或者寄宿制学校香河四中或香河八中就读,县教体局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为缓解香河七中入学压力,安平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中的外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实行双选政策。此类学生既可申请进入香河七中就读,也可申请进入我县寄宿制学校香河四中或香河八中就读。
小学学籍不在蒋辛屯镇或安平镇各小学,凭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新申请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律申请进入香河四中或香河八中就读。
3.香河六中。招收蒋辛屯镇中心总校所辖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及户籍地为蒋辛屯镇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4.香河七中。招收安平镇中心总校所辖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及户籍地为安平镇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为缓解香河七中入学压力,安平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中的外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实行双选政策。此类学生既可选择直升香河七中就读,也可申请进入我县寄宿制学校香河四中或香河八中就读。
5.香河九中。招收城区五所小学及淑阳镇所属小学毕业生中非淑阳镇户籍学生。
为缓解城区中学入学压力,城区五所小学和淑阳镇小学中非淑阳镇户籍的学生继续执行回原籍初中就读政策。因特殊情况回原籍就读困难的,可申请进入香河九中就读。
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在淑阳镇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申请入学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由香河九中负责接收。
户籍迁移至淑阳镇时间在2024年7月15日后的、不符合香河二中和香河十三中入学要求的淑阳镇公共户适龄少年到香河九中申请入学。
6.香河十三中。招收城区五所小学及淑阳镇中心总校所辖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中户籍在五一路以西的淑阳镇户籍学生,需提供法定监护人户籍信息(淑阳镇五一路以西)。
为缓解城区中学入学压力,城区五所小学中非淑阳镇的县内户籍学生继续执行回原籍初中就读政策。因特殊情况回原籍就读困难的,可申请进入香河十三中就读,当申请入学人数超过香河十三中招生计划后,县教体局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范围内的自有住房年限以及学生本人在城内小学学籍年限统筹到香河四中、香河八中或香河九中就读。
7.香河五中、香河十中、香河十一中、香河十二中。分别招收五百户镇、安头屯镇、钳屯镇、钱旺镇各中心总校所辖小学毕业生,以及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为以上对应乡镇的小学毕业生。
8.香河县实验中学、北京景山学校大爱城分校。按照《廊坊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方案》中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