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赣县城区公办初中招收城区公办小学六年级学生。
2.城区之外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含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六年级学生)若确需到城区公办初中就读,符合转学政策规定的按程序办理,不符合规定的不受理其转入申请。
二、招生计划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1.赣县二中计划招收22个班、1100个学位。
2.赣县四中计划招收28个班、1400个学位。
3.红金实验学校计划招收8个班、400个学位。
4.思源实验学校计划招收10个班、500个学位。
5.梅林中心学校计划招收4个班、200个学位。
6.赣县八中计划招收10个班、500个学位。
以上仅为预计划。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赣县区实验学校七年级计划招收7个班、294个学位。
三、招生学区
(一)学区界定
1.学区界定以学生本人的户籍地址或父母购买且实际居住的房产地址为依据。
2.政策优待类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意愿就读学校。经商务工类、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类,均不纳入学区界定范围,符合城区入学申请条件的,由区教育体育局执行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3.梅林镇户籍(含梅林镇各村委会户籍)且家庭有已入住房产的适龄儿童,以适龄儿童本人父(母)名下的实际居住房产地址所在社区界定学区范围;家庭有多套房产的,只能选择一处房产作为入学依据,且就读初中期间不得在赣县城区公办初中之间转学。
4.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设学区,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具体方式为学生自主报名、学校自主招生。
(二)学区范围
详见附件1
四、学位保障原则及顺序
(一)生源分类及学位保障顺序
第一顺序:政策优待类
第二顺序:城区户口类
第三顺序:城区房产类(含购买商品房、人才住房,居住保障性住房等)
第四顺序:城区经商务工类
第五顺序: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类
(二)学位调剂办法
当某一顺序类别的学位需求数超过某校剩余学位数时,则由区教育体育局指导学校按学位保障先后顺序,通过合理方式调剂。该顺序类别之后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对不服从调剂的,不予受理。
五、预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预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0日早上6点——2024年6月23日晚上22点。
(二)预报名方式
网上预报,即家长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一扫,扫描“赣县城区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的二维码进行线上预报名。(操作说明见附件2)
(三)预报名范围
1.2024年春学期就读城区公办学校六年级的所有学生(含有转学意向的学生),均须完成网上预报名。完成预报名后,具有转出意向的学生,在录取学校办理转出手续。
2.凡未在“赣县城区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系统完成网上预报名或填报信息,视为该学生自动放弃赣县城区初中学校就读意向。
六、预报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政策优待类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含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需在平台上传有效佐证并核实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二)城区户口类
学生本人户口在梅林镇的,在平台上传户口簿。有城区房产的,另在平台上传学生父(母)名下的不动产登记证书。
(三)城区房产类
1.学生本人户口不在赣县区梅林镇,但父母在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内购买房产且实际入住的(购买非住宅不动产除外),需在平台上传家庭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房管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等。
2.学生本人户口不在赣县区梅林镇,但其父母在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内保障性住房(廉租房或公租房)租住的,需在平台上传户口簿、保障性住房(廉租房或公租房)证明等材料。
3.学生本人户口不在赣县区梅林镇,但其父母在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内的原有房产已拆迁的,需在平台上传家庭户口簿、拆迁安置证明等证明材料。
4.学生本人户口不在赣县区梅林镇,但其父母在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内购买小产权房(安置房)的,需在平台上传购房合同(协议)、购房款付款凭证(加盖银行印章的银行转账流水)、近3个月水费使用凭证、家庭户口簿等。
(四)城区经商务工类
1.城区经商、办厂(企业)人员子女:学生本人户口不在赣县区梅林镇,但其父母在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内经商办厂(企业)且无法定房产的,学生父(母)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在城区初中招生范围内取得营业执照,并且目前仍在正常经营。需在平台上传家庭户口簿、营业执照、以及近三个月的营业收支流水佐证。
2.城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务工人员子女:学生本人户口不在赣县区梅林镇,但其父母在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务工的,适龄儿童父母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在城区初中招生范围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务工,并且目前仍在企业(个体工商户)正常务工。需在平台上传家庭户口簿、务工企业(个体工商户)为学生父(母)购买的社保凭证(近期至少三个月)。
(五)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类
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不含赣州市章贡区、南康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的居住证核定地址位于城区初中招生范围内的,需在平台上传家庭户口簿、赣县区公安局核发给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的已满三个月的居住证。
若以上五类相关佐证均无法提供的,视为其它类,在平台中选择“其它类”填报信息,并在平台上传家庭户口簿。该类生源须待安排完前五类学生后,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仍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七、招生流程及时间
1.线上报名(6月20日-6月23日)
由各家长结合家庭实际情况,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选择就读意愿学校。凡需在平台上传的佐证,以证照原件的清晰照片即可。
2.网上审核(6月26日-6月30日)
由初中学校和区教育体育局按类别先后顺序依次审核有关信息。
3.统筹调剂(7月1日-7月10日)
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各公办初中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调剂,确定每一位学生的录取学校。
4.结果查询(7月15日前)
家长可在“赣县城区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点击页面底部“进度查询”按钮,查看报名记录、审核进度、录取结果。
八、其他事项及要求
1.申请在赣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一名学生仅能到其中一所学校预报名,重复报名者无效。
2.城区户口类、城区房产类,须选择户口或房产对应的学区学校。选择学区范围外学校的,驳回其不合理要求,同时不保障该类别对应的学位保障顺序。
3.为落实“长幼随学”政策,若某学生申请就读城区某公办初中学校,其同胞哥哥姐姐已在该校就读,预报名时可申请“长幼随学”(在预报名时须由家长提交已在该校就读的同胞哥哥姐姐的纸质学籍表),审核符合城区某校入学条件的,将在该校同一类别的学生安置中享有优先安排权。
4.支付宝“赣服通”小程序、江西政务网的“赣县城区新生入学预报名系统”,将共享公安户籍、不动产、住建等大数据信息,信息核查将以报名系统自动校验为准。凡提供虚假证明的,将取消其预报名资格,对于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5.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得接收不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学生就读。如发现学校和教师违规招生,可向区教育体育局举报,区教育体育局将加强对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教师将严肃问责。
招生入学举报电话:
0797-4437300(教育股)
0797-4488710(纪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