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实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内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要求,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信息采集、学区划分、生源录取和统筹分配等招生入学工作。学位供给紧张的区域要提前发布学位预警提示,引导适龄入学儿童少年合理分流。鉴于浔阳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公办初中教育网点不足,区域内公办初中主要为市直学校的实际,上述三区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由九江市教育考试中心与三个区共同组织实施。
根据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义务教育入学“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赣教办字〔2024〕4号)要求,2024年起,九江市将进一步完善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九江义务教育智慧入学数字平台”(以下简称“入学平台”),通过赣服通“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入学平台”进行义务教育入学信息采集及学位安排。
入学信息采集
“小升初”第一次信息采集时间:
6月11日至6月30日
“幼升小”第一次信息采集时间:
7月1日至7月19日
“小升初”和“幼升小”第二次信息采集时间
8月1日至8月15日
(一)小学一年级
1.凡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其入学。听障、智障及需智力开发的适龄儿童,可到九江市或当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自闭症及发育迟缓儿童不受年龄限制,可到九江市特殊教育学校抢救性康复中心就读;肢残及其他适龄残疾儿童,可随班就读。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后,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再报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延缓入学的情形消除后,应当按照规定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小学一年级新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划片安排入学。市直小学一年级新生由学校所在地的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划片安排入学(双峰小学庾亮校区、九江小学甘棠湖校区、长虹小学、实华学校由浔阳区教体局统筹划片,双峰小学濂溪校区由濂溪区教体局统筹划片,九江小学八里湖校区、九江八里湖双峰小学由八里湖新区教体局统筹划片)。
(二)初中一年级
1.小学毕业生升入公办初中,一律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学区分配入学。各地教育招生部门应加强小学毕业生户籍等网上审查力度,认真审查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等有关材料。各县(市、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赣教基字〔2014〕1号)执行。
2.凡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如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须在2024年6月30日以前持相关证明及全国统一的学籍信息表到户籍所在地教育招生部门报名,逾期将根据当地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能保证按照划片安排入学。
3.世居(不含新迁入)濂溪区八里村、南湖村并在明德小学、南湖小学、怡康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按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4.凡个人户籍“空挂”或“搭户”在浔阳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家庭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5.凡居住在铁路新村的铁路职工子女小学毕业升初中,可纳入中心城区“小升初”统筹安排入学。
(三)义务教育入学要求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义务教育入学“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要求,有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赣服通“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行报名登记。
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权证性质及用途为住宅,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购房合同需要通过当地房屋产权交易管理部门进行网上签约、备案登记且产权性质及用途为住宅(学位供给紧张的学区交房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依据。多人持有的房权份额,其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房屋产权份额须高于51%(含51%)。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需要通过当地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按相关规定办理。未及时办理居住证的入学对象,将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办学容量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024年小学新生入学,一套中心城区(浔阳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下同)房产在4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小学入学的依据(计算时间以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6月30日为限,下同)。一套中心城区房产仍实行在3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少年在公办初中入学的依据。学习阶段内另一个家庭再次以该套房产作为公办义务教育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当地教育招生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其他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此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