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工作流程 |
8月13日 | 公办小学在学区范围内公布学区划分、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进行招生宣传。 |
8月15-17日 | 公办小学组织报名(统筹生到指定地点登记)。学区生监护人持户口簿和自有住房的产权凭证,以及婴儿出生证到所属学区小学报名,统筹生监护人持户口簿和有关材料,到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现场登记。 |
8月18-20日 | 公办小学组织入户家访。 |
8月21-26日 | 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招生情况进行复查,并对统筹生进行分配,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
8月27-28日 | 小学发放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查合格学生的录取通知书。 |
8月31日 | 小学组织新生报到。 |
招生过程中,各招生学校对符合本校入学要求的学生,在招生平台登记注册,上传各项信息。
时间 | 工作流程 |
8月13日前 | 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布所辖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
8月15-17日 | 要求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市区户籍学生持户口本(随迁子女持居住证等材料)到所在区民办小学登记,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户籍(居住证)所在区的民办小学,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实行电脑派位,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能选报民办学校。 |